喜欢热闹,喜欢喧嚣,喜欢唱歌,让全世界都听到...这些是以前的我!
更愿意安静,愿意独处,喜欢唱歌,让自己倾听...这是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想起曾经的那个女孩,竟然那么陌生...当时的女孩,也一样不会想到,她在某一天的未来,变成我这个样子吧!这就是时间,这就是生活!曾经,我最不相信“时间可以让你忘记一切”的屁话,因为我觉得只要你爱着,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爱谁一辈子也是很容易的事!时间不反驳我的年少轻狂,只是用它默默的行动让我轻易打脸!我不是个能爱谁一辈子的主儿,连自己都不行!
时间就这么走了,一切也就这么忘了!这比失忆难过的多,失忆起码是根本不记得这回事,而忘了是知道有这档子事存在过,但提起时,就是再也没有任何感觉了!
我总觉得自己最惨,以为可以相伴到老的亲人、以为可以天长地久的朋友、以为可以走向幸福的爱人,我都一一失去过了,我知道有比我更惨的人,不想和谁比惨,只是觉得我很惨,抑或说这些已经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崩溃、抓狂,也是理所应当!可现实是,我还是那么平静的在活着,我是在压抑或是伪装吗,我也不知道!
曾经一直觉得我对于某人某事的崇拜,必然得是他才华横溢、风流倜傥,会唱会跳,张扬个性的,才能吸引我!远不会想到,我能被一些文字吸引住!这两天,偶然在简书上看到“周皮皮bibby”的文章,就那么几百字、几千字,我就沦陷了!喜欢他写的那些文字,喜欢他描述的那种状态,喜欢他所说的那样的生活,也许更多的是在他的文字里看到了自己的变化、自己的成长!更感觉就像找到了自己的代言人,用那些恰到好处的语言把我的心事抒发的淋漓尽致!就像多年的老友、知己,我的心事他如此懂!我也仿佛一眼了解了他这些年的生活!所以我喜欢,我感动!
喜欢上简书是因为这个简单质朴的名字,这在我的第一篇随笔里就有提到过!翻看自己来到简书后的言论,寥寥无几,几百字,却都在悲观、压抑,其实这不是我的初衷!所以,今后,爱上简书,从“周皮皮bibby”这里开始!
ps:这是我在简书上码的最多的一篇文字,我会更多的码出我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