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五:给予反馈与临床教育
对于受督者的反馈与临床教育,主要是在督导历程中的较后阶段进行,但于必要时亦会穿插于督导历程中随时进行。主要可分为两大部分:
1、给予正向反馈
在督导过程中,督导者随时大量给予受督者正向在反馈与肯定,包括赞美与重新建构等技巧的运用,同时,在结束督导之前会再次汇整对于受督者整体的欣赏。除了直接赞美外,督导者亦会以间接赞美的方式来肯定受督者已经做到之处或所具有的专业能力。我印象深刻的是你所做……如果我是你的当事人,我会特别感谢你……
2、施予临床教育
对受督者的一些特定的咨询专业知识与常见议题,督导者确定目标以及探讨例外与其他可能性后,会根据受督者的督导需求,直接分享、说明、示范,或者进行角色扮演与讨论。督导者所做的临床教育,是针对受督者的督导目标并确认受督者真的没有概念时,才会给予的相关信息。同时,督导者给予讯息的姿态,是具开放性的,尊重受督者自己判读这些信息对他的意义与启发,所以,也具有前述发展可能性的引导色彩。
在督导历程的后半段,督导者也可能会汇整给予受督者的特定学习任务。如特定咨询技巧的练习,自我信任,自我训练及自我督导的方法等,并且,会明确的开始与受督者确认结束督导后会去行动的第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