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无人之境

出发前,我硬是把墨镜忘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如果它有灵性,一定非常恨我,捂在盒子里,躺过了重庆炙热的夏日、湿冷的秋冬。开春,飞美国加州,我居然忘了把它带上。它在盒子里作茧成蛹,全身上下失掉了帅气的墨镜尊严。

我“该背时”。难道忘记一句歌词这样唱:“加利福尼亚的阳光是上帝的亲吻……”?

我再补一句:上帝的亲吻是刻薄、毒辣的。

  清晨八点,去往蒙特雷的路上,我深刻地感受到加州初生的阳光,如此老辣,活像个泼妇,但泼妇还好,叉腰开骂,最多喷你一脸口水。室外待久了,我才发现这阳光呀,够格做一个凶狠的击剑手,那是步步紧逼,挑战我眼球的极限啊。光如锋利的刀尖穿透挡风玻璃,扎进我的眼睛,痛得我几乎无法撑开眼皮。我只好埋头,用头顶去迎接暴烈的阳光,长发垂下,脸隐进去,像一个正在狂飙眼泪的贞子。

老公握紧方向盘,脸朝向一层不变的笔直的惨白高速路,脸部肌肉开始僵化,眼镜片下,眼角有点潮。但他那双凹陷茫然的眼睛比我的强悍,也许突出的眉骨与镀蓝膜的镜片帮他阻挡了部分紫外线。

这次,美国西海岸自驾游,他负责开车、翻译、找路、订旅馆与驮行李。不知道他还剩下多少耐心与我分享。

我嘴很贱,张嘴就来,“我眼睛疼得受不了,找个地儿给我买一副墨镜吧。”他反问我,“你耍我哦?荒郊野外找个鬼来卖墨镜?你是怎么想的?箱子里塞得下两罐防晒霜,五盒面膜,三双鞋子,难道还挤不进一副墨镜?”

美国幅员辽阔,山丘与白云比车多、车比人多,人比街边的店多。我明白得很,就说说而已,眼睛被阳光刺得生疼,一闭眼就乌青一片,然后红的绿的舞过来,怕是患上了青光眼哦,我担心自己的眼睛,一担心脾气就露出了破绽。

  他也很执拗,好像脑子被车轮碾压成了前方笔直的高速路,那么顽固,不近人情地一路到底。这人,脑子只剩一根筋,嘴却碎得很,他扯出诸如以“你总是”、“你每次”开头的排比句,后面跟的全是数落我的词,那些词组合在一起,流畅,生动,却把我的心扎出许多小孔来,小孔豁风,跟着狂飙的眼泪一起折磨我,为了缓解不适,我只能从嘴角发出丝丝“滋滋”声。

车窗外,阳光暴烈,疾风走沙,一簇簇,一团团不知名的野草“扯东墙补西墙”似的点缀在赤红色的荒漠上,一片落寞无人知的无边光景。一层薄薄的车窗隔着两个世界,我们夫妻俩在车厢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好热闹。

他说,你个瓜婆娘,吵架吵过太平洋了。

说到激动之处,他的双手跳离方向盘,接着又狠狠砸下来,喇叭哀鸣一声。我气到心坎坎上,头依旧倔强低埋,避免强光直射,可脚比较灵活放肆,“笃笃”使劲跺脚,幸亏穿的是一百元一双的回力鞋,不心疼,跺起来又有弹力。

手机上的Google map 忽然显示有两条路可以走。他一只手握方向盘,一只手滑手机屏,车速慢下来,但嘴还没歇着,骂道:“狗日的。”

我接了一句,“狗日的你。”

他把那只握方向盘的手移开,使劲挠自己的头皮,人到无可奈何却怒气涌动的时候总喜欢自残。

车要学螃蟹横着走了,他像变戏法一样敏捷地抓住方向盘,轻轻一带,车又回归正位。

他说,我选了一条不收费的路,节约出来的钱够你买一副墨镜了。这话说得即贴心又恶毒。

笔直的高速路终于分叉了。我什么时候发现情况不对的呢?

我感到阳光变得温驯了,我抬起脸,之前蓝得心发慌的天空,有了虾青色的云影,车小幅度颠簸,直起身,前方惨白的高速路换成了坑坑洼洼的碎石路。

  Google map上,我们的车就是一个蓝色的箭头,它缓慢地在一片无法识别的背景中游动,对,那片背景就像海,无边无际的苍茫。

  他双手紧握方向盘,身体向前倾斜,脸部肌肉由于紧张变得紧实,咬紧牙关,腮帮子激起一路凸起的肌肉,茫然的眼神又重新有了焦点,那个焦点是,目光穿越光秃秃的丘陵,舔过碎石的路面,抵达胜利的出口。

  刚才刻薄恶毒的模样一抹,换了台,他坚定、虔诚地对我说:“穿过这条路就半小时的时间,很快。”

  好吧,至少走在这条路上我的眼睛好过了很多。

车轮在碎石路上倾轧,每个碎石把轮胎皮挤出痛苦的呻吟声,车窗外旷野迢迢,只听得见让人心乱如麻的呻吟声。而呻吟声却变成了与外界交流的唯一媒介,在旷野中回荡,如孤魂。

天空陡然阴沉,发蓝又参杂着煤色的山丘连绵数十里,没完没了,那些山丘的顶,圆润如坟冢,不长一棵树,它们像人发高烧时,从脑子里钻出来的怪异幻境,虎视眈眈、不动声色地看着我们。我把脸贴在车窗上,用力看,无穷尽的圆点似的东西好像是一种灌木丛,坚韧低矮。密密麻麻满山满坡。越是肉麻,我越是使劲地看,心中所有的空隙被麻点填满,让麻点嵌入皮肤,直到皮肤戳得千疮百孔;恐惧被空无一人、奇异诡谲的自然奇观捏出一个个具体的形状,堵在胸口,使呼吸滞缓而慎重。

这时,我们俩安静极了,张开四只耳朵,抽紧所有神经,还差松软的沙地,遇危险立即把头埋进沙里。

  除了被从所未见的奇观所震撼、威慑,我还有实际的担忧,延绵不绝的呻吟声,使我焦虑,如果车轮被碎石爆胎,怎么办?车悠悠行驶了一个小时,没有遇见一辆车,难道在旷野中等救援?天黑下来,有狼出没,岂不是白送两头肥猪?当然有手机,遇到这等不幸,还能在煎熬中等待。然而,看了信号格,差点一命呜呼,这里居然无信号,此等绝望最完美的方案就是掐死在摇篮里。

车越走,地儿越荒,然后我们看见山丘上,高高低低立了一些物体,不像石头,也不像植物。驶近一瞧,全是奶牛。大的小的,肥的壮的,站立的,蜷卧的,有奶奶的,几乎都涨得贴附在地。看吧,这些货,虽然形态各异,粗细各不同,但它们都一个表情,呆若木鸡地望着你,正咀嚼干草的嘴巴似乎也僵住了。车走到哪,它们的目光就追随到哪,磨成稀团的干草都快从嘴巴里掉出来了。估计,它们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过车,亦或是它们从来没见过车,也未见过人。说出这句话,我全身鸡皮疙瘩起了一层。

太好啦,节约的墨镜钱,把命搭进去了。

死在这儿,拥有不可多得的自然奇趣,天作盖,地作棺,数一数,每座山丘都是碑,每头牛都是见证者。

两小时像过了半辈子,缓过气,才晓得自己又活了一次。

当穿越这片无人之境后,我明白了啥叫泾渭分明,景与景、路与路可以毫无违和地体现这一奇观。山豁然绿了,路变得平坦,继续惨白,来往的车辆在公路上飞驰,而这仅仅是一条阴与阳的分界线。时空斗转星移般奇妙。

离开无人之境,在抵达旅馆的路途中,我与老公恨不得狂拍胸脯,呐喊道:我得救了!劫后余生的欣喜,让后面的路程无比幸福。幸福是啥,就是上一秒你要死了,下一秒,你却发现这只是一个玩笑。所有的爱与恨都释然了。

  这天,我们住的旅馆坐落在一个僻静的露营区里,傍晚,我站在房间的阳台上,目光掠过小溪,抵达对面森森然的树林,力透树林更深处,但似乎被厚重的褐色油彩糊住了,盯久一点,油彩有了呼吸,屏气敛神,定睛一瞧,一头鹿窜出来,沿小溪向北奔去。

夜深了,我们躺在床上,忽然听见屋外的空地上响起汽车的鸣笛声,传来年轻人尖锐而暴躁的吵闹声。

我们不由自主地把身体靠近彼此,紧紧搂住对方,从彼此身上汲取温暖,我们知道,在异国他乡,我们只能成为对方的彼此。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