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夜半三更了。
勉强从各种各样的琐事中暂时解脱出来。
有时候连自己都会很奇怪自己,为什么给自己找一大堆无谓的杂事呢?除了每天正常上班处理一大堆工作,八小时以外,要看书,要写心得,要发公众号,要更新日志,要上简书,要给一群小朋友聊人生,要给女儿的公益活动做助理,还要帮忙处理高年级的旧书给低年级的家长……天,我都觉得自己快要成超人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事啊???!!!
回想以前闲得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每一个白天到黑夜,时间不多不少地流逝着,而现在,我的24小时并没有因为事情的成次方增长而多出一秒,居然也这样塞了又塞、鼓鼓囊囊地过了一天又一天,想起来真的是不可思议。
这样的不可思议,在我正在翻看的《史蒂夫·乔布斯传》里却比比皆是。乔布斯那著名的“现场扭曲力场”,就是用他那诡异到扭曲的力场,不断地迫使为他工作的人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在我看来,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是的,苹果系列产品无论从创始到现在,都无可否认地是作为一种艺术品而存在,哪怕有的在性能上不够让人满意,但你一眼看上去,那绝对是一种让人惊叹的艺术。哪怕时间过去三十多年,我每次看到封底上乔布斯抱着那台Mac盘膝而坐,无论多少次,我都会忍不住从内心发出赞叹——酷毙了。
但是,如同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艺术家的脾气总是让人捉摸不定,乔布斯是艺术家中的艺术家,他的脾气也是乔布斯中的乔布斯。在他眼里,永远只有两种人:不是天才,就是狗屎。甚至上一秒还是天才,下一秒就是狗屎。当他认为你是天才,就会施展他独一无二的“现场扭曲力场”让你为他创造奇迹,而当他把你当做狗屎,你就只有老老实实被他指着鼻子骂,除了极少数人敢拍案而起,反过来与他对指,倒是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但这样的人,世界上能有几个呢?
当一个人被称为艺术家,潜台词大抵便是“天才+疯子”,梵高是“艺术家”,乔布斯也是。所谓“不疯魔不成活”,这样的“疯魔”,和他共事该是极为痛苦的事,相比“与魔共舞”的人来说,“与狼共舞”真该谢天谢地了。但换一个角度,没有这样的“疯魔”,那些工程师可能一辈子也没机会测试自己的能力底线在哪里,他们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做出如此完美的艺术品。这样看来,乔布斯这魔头倒是成就了一大批“天才”。这些人,哪怕曾经恨他入骨,我想,其实从心底深处会感谢他的“摧残”。
在我们的成长历程中,其实真的很需要有一个这样的“疯魔”来逼自己一把。我们常常说:“人都是逼出来的。”但我们多少人有那种魄力去残忍地把自己逼上绝路而后进,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是外力的作用,显得更容易一些。我记得女儿从小到大跟过好多个老师,但让她至今认为对自己作用最强的,却是曾经对她最“狠”的一个。她每次总是布置一大堆任务,女儿叫苦不迭,然而到最后一刻又总能赶天赶地地刚好做完。可惜师从的时间不太长,那种高度活跃状态一旦失去高压,很快又放松下来。还有一次,女儿到北京一个老师那里去玩,老师有时候会带着她跑一万米,有时候会逼她在一小时内背100多个单词,这些压力,当时觉得非人哉,后来回想起来竟是弥足珍贵。
所以,不要埋怨那些曾经逼迫过我们的人,当你遇到这样的“疯魔”,要感恩上天的眷顾让你遇上他们,因为,这些人才是我们人生中真正难能可贵的——“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