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何其恶

《辞海》对汉奸的注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或引诱外国入侵中国,出卖祖国利益的人”。大多情况下泛指背叛中华民族,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中国的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败类,也即通敌或叛国的中国人。

历史上汉奸很多,知名的不知名的。今天说说著名汉奸如秦桧、吴三桂和李鸿章吧。

秦桧和徽钦二帝一起被掳掠到金国,后因投敌卖国被金人放回,他是带着金人的命令回来的。因害怕金国揭露其投敌卖国罪行,所以就死心塌地的效忠金国,以“莫须有”之罪杀了宋朝的岳飞,毁了宋朝的长城。

吴三桂呢,据说是李闯王的义军看上了他的小妾陈圆圆,于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然后就叛明投清做了汉奸卖国贼。

李鸿章因为把四千万两白银存在了日本,心中不愿日本战败。如果日本战败,他的日本存款就血本无归了。甲午海战清朝是占优势的,是人为因素导致了失败。听听北洋海军总教习德国人汉纳根怎么说的吧。“有人责备北洋海军,殊不知这不是北洋海军的过错,也不是丁提督的过错。有人钳制海军,丁汝昌不能做主。”这个“有人”是谁呢,就是李鸿章。李鸿章认为中日军队实力悬殊,攻打旅顺时,丁汝昌曾请求舰队与日本决一死战。李鸿章坚决反对,对丁汝昌说:“你在威海卫守住那几只船,其余不关你的事!”——《李鸿章全传》

目前国内的汉奸比秦桧、吴三桂和李鸿章厉害多了,不但把钞票存在了国外,连配偶子女、情人等七姑八姨都移民到国外了。这些汉奸干起出卖国家民族利益时,那简直就是心无旁骛以一当百。

所以,为了国家民族和我们自己,一定要配合国家揭露举报身边的汉奸间谍,陷这些中华民族败类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干净彻底消灭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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