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音和某手里的文化糟粕与消费思想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中不含地域歧视。
打开这两款APP,随便刷上5分钟的视频,恋足癖、尺度色诱、加V看福利、东北三俗段子等文化糟粕充斥其中,不忍直视。奈何怎么刷都是这些主题。
不要说什么“存在即合理”,如果这个词是铁律那么灭绝的物种都是不合理的存在吗?扰乱社会秩序的坏人们的存在也是合理的咯!
对于这些文化传播品(短视频、直播),之所以称其为文化糟粕是有原因的,
其一,没有内涵。视频内容多为无意义或意义取向不健康的,主题既不能激励年轻人发奋,亦不能在精神文明方面有推动;
其二,没有明确的分级制度。虽然现在很多视频类、游戏类APP都加入了青少年模式,但对其内容不能进行有效的分级。试问,孩子拿着手机看短视频,看了10个视频,其中5个都是秀美腿、低裙摆扭胯、闻异性脚丫的内容,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有何好处;
其三,传播品(短视频、直播)是商品。这类传播品的作者或上传者都会根据浏览量、点赞数、收藏量等进行公式计算从而获益获利,因此是算作商品的。然而商品的质量如何控制?什么样的商品可以上架,什么样的商品应该及时下架,甚至遏止,却没有明确的规则。
这就好比商品的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制造商是传播品的作者或上传者,销售商即是短视频平台,消费者则是手机前的你我他。前两者唯利是图,只要是能换成钱,不论是什么样的商品,都会上架销售,即便消费者发现问题要求其下架,也会找各种理由或推、或拖,先把钱赚到手。殊不知,精神污染比肉体打击更加让人难以接受,但这即是事实,是现状。
前不久的315晚会,揭示了许多消费欺诈、黑幕,虽然现在某音和某手不论在安卓应用商城还是iOS商店都是免费下载,免费使用,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APP使用者,我们是不是消费者?
字面上来看,不论是安卓还是苹果,提供APP下载的载体都叫做“商城”或“商店”,所以各种APP应用程序都应该算作商品,即便是免费的,它也是商品。因此,不论是APP本身还是其中所呈现给受众的文化传播品(短视频、直播)都属于商品。
既然是商品,消费者便可以发声。
目前来说,很多APP都没有明显的联系电话、人工客服。基本上都用AI应答机器人取代,好处之一是减少用人成本、解放劳动力。然后,很多用户却切实遇到了维权难、投诉无路的情况。该进步的确实要进步,但也不能一味激进,过犹不及。
再来说说疫情新产物“情感大师”。
疫情期间,很多夫妻破镜重圆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也有很多夫妻受“情感大师”的点拨,或参与了“情感测试”游戏而感情破裂。人的情感,时间久了确实需要抒发、排解,但是应该由正规的途径和专业人士帮忙。这些网路上的“情感大师”“情感测试”真的靠谱吗?真的可信吗?他们有专业证书吗?可以执业吗?没人注意到这一点,只是一味地相信这些谎言。网络上他看不见你,你难抓到他,他就可以信口开河,往往顶着一张俊俏小脸的后生就可以对情感、对婚姻大放厥词,这种人真的经历过情感和婚姻生活、婆媳关系吗?后生果然可畏,甚至可怖。
短视频平台就没有可取之处吗?有,确实有,也确实少。
各种技术类的分享、读书、官方账号的新闻、消息等等。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进步的再快,也需要脚踏实地,步步为营。“进步”这个词之所以用“步”而不是“飞”是有道理的。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明辨是非,知黑白懂正误。报纸作为曾经的主流媒体,在被网络冲击的现在没有刊登这些恋足、色诱、看福利、三俗段子,这便是懂正误。媒体就应该引人向善,自媒体亦然。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怎么办?
受众即是市场。全国扫盲这么多年,按照旧时标准,现在大家都算是“文化人”了,都识文断字,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伪善。所以只要我们自觉摒弃这些糟粕,逐渐萎缩其市场,风向就会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