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

当阿末又把几个女人带回宿舍的时候,我苦撑以久的神经到底还是崩溃了。像一座伤痕累累的古城,坍塌的轰轰烈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我直接甩掉手中的烟蒂,走出门去。

站在大马路上的时候,熙熙攘攘的红尘让我顿感无力。我是真的累了。或是说麻木了。望着眼前大大的水泥地面扬起些许柔软的尘埃,纷扰的往事狠狠地砸在我脆弱的神经上,我脆弱得说不出一句话。

我就这么站着。站着。

眼前淌过泱泱四季苍苍年华。

自从阿末和那个女人分手后,他整个人彻底变了。他简直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他不再在我面前像个长不大的小孩玩味地笑,不再拨弄他的吉他,不再大大咧咧不再说他的冷笑话,也不再面红耳赤跟我争论川端康成的《雪国》到底是伦理爱情小说还是虚无的情感颠簸。他只是站在窗前维持一个姿势喝酒抽烟到天亮,然后白天的时候继续和那些女人疯狂。

他说,生活美好得只剩一个烟圈,很多时候你都不知道它还能维持多久。

我已经无法看清阿末的世界。这还是当初我认识的那个阿末吗?

我常常怀疑。

萧伯纳说,人生有两种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

我想他是真的绝望了,他的心底里早就已经满目疮痍。每次看他和那些女人滥情地挑逗,肆意地戏谑的时候,我的心里都跟针扎似的难受。好好的一个小青年就这么给毁了。望着他时常沾着啤酒花的满腮帮凌乱的青色胡渣,我的心里也跟着凌乱不堪。每次他一出去总是整箱整箱啤酒的抱回来,然后靠在窗沿不遗余力地挥霍他的青春他的生命。有时候也抢过我手里的中华,一根接一根不间断地抽,一边拼命地咳嗽。

他不会抽烟,他这样做的后果纯粹是在糟蹋自己糟蹋香烟,可是我知道这时候他内心的伤痛得到了转嫁。烟蒂落了一地就像他碎裂的心脏碎裂的情感,他自个儿觉得很美。

同时他也开始死心塌地地信奉一句话:生活就像强奸,反抗不了就躺下来享受。

一再地放任原谅自己,为自己找借口开脱。可是我看了却很心痛。

我曾经狠狠揍了他一顿,我把他按在地上,扔掉他手里的香烟骂他。他瘫在地上时只是空洞地笑,一直笑一直笑,不带任何情感。那刻,看着他颓靡的模样我突然感到很是无能为力,随后我也跟着瘫倒在地上。我知道处在这个时期的人,外界的波动丝毫干扰不了他们。他心早如死水,击不起任何波澜;看着他堕落而我无能为力,我觉得我他妈真没用。

我知道他是个用情很深的人。所谓爱得深伤得也深,物极必反。那天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看到他收到一条短信。紧接着就发了疯似的直接摔门出去,再然后的每天他就这样在一打接一打的啤酒罐中堕落。

我不知道信息上说的什么,我只知道阿末在看了那条信息后脸上突兀地抽搐了一下。我喊他,他充耳不闻。

不用想,我知道肯定跟那个女人有关。

因为后来的所有事证明了我这个判断。

那天晚上凌晨四点多的时候,我还没睡,我在等他。在这之前我陆续出去找了他好几次,我去了好几个他常去的地方。街心公园,介七大叔的小店,废弃的汽车库,他的学校,还有街角的半岛咖啡屋。可就是没有他的踪影。

我手里紧紧握着他的手机。有一刻,我承认我慌了。

我想到了泛滥的言情小说和肥皂剧里那种恶心人可是在现实中足以让人轻易溃败的场面——你千辛万苦寻找的那个人身体冰凉的躺在了柏油路面上。不过在没找到阿末前,我也不好臆想。万一这弱弱的臆想成了一种诅咒,那我岂不成了杀人不见血的杀手。而且那个人还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兄弟。

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我放弃了再找下去的欲望。望着空荡荡的大街,我在心里跟自己说,没事的,阿末会没事的,可能他回去了也说不定。就这样我像个上了年纪的糟老头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念叨个没完。我都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我怀着宽慰的心情回了宿舍,可在打开灯的时候,心中那小小的安慰再次被抛回无边无际的担忧之中。

那个女人,那个该死的女人。真的把他伤得好深。

我在心里怨恨地咒骂着。

在没认识那个女人的时候,阿末还是个有漂亮成绩、明亮笑容的孩子,偶尔跟我这种人人喊打不误正事的社会败类混迹在大街上。我们之所以认识,纯粹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喜欢看书。任谁都很难相信,像我这种人居然也喜欢看书。不过这是事实,跟白皑皑的雪地上一个黑点般明了。到过我宿舍的介七大叔就知道,光我那满屋子扔的书卖了就有好几百块钱。好几百块呐。

其实在现实中待久了,像我这种人也会产生绝望;而绝望了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给自己找一个虚设的希望寄托,因为我还不至于愚蠢到去自杀。所以我给自己找了个支撑我活下去的念头那就是看书。我虽然是个混混,可我也知道卡夫卡,屠格涅夫,80后的生力军,还有俄国的什么什么司机。他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觉得挺不错。也是因为书,我才认识了那个时候还在念高中的阿末。

那天,我刚刚看完村上的《海边的卡夫卡》,兴趣索然,于是我去了介七大叔的小店。在一个角落我看到一本纳兰容若的诗词集,我刚想拿起来结果就被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抢了过去。

我二话不说直接操起书砸他头,他错愕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嘟囔一句,“你怎么打人啊?”我对他说,“拿过来”。一边转着我那把德国行军刀,这纯粹是我的一个坏习惯。只是我没想到他看了后就一股脑把钱往外掏。

我愣了一秒,随后笑得差点摔死在地上。敢情这小学生读傻了吧,我边止住笑边把他手里的书夺过来,“我指的是这个。”

那小子也傻眼了,停了几秒后,问我:“你也看书?”看着他眼里流露的类似敬畏的眼神,弄得我倒有些不好意思。

介七大叔在柜台那边喊,阿东,你这么大个人了,就别欺负人家小学生啊,我这店还做生意呢。

我转过头冲他坏坏地笑笑,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扔了一根给他,顺手点了一根。我说我才大他四五岁吧,谁欺负谁还说不准呢。

没想到面前的阿末还反过来替我辩解说我们只是闹着玩。

这家伙不错。这是我对他的印象。不过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有点招架不住,跟蒙娜丽莎的微笑差不多,有着暗隐的魔力。

介七大叔嘿嘿一笑,“没想到你还会脸红。”

后来那个下午被我耗在了小店里和他聊天上。从手上的诗集聊到卡夫卡的《城堡》,古罗马皇帝的《沉思录》。最后还聊到他高中的生活。其间他喝了三大杯的奶茶,我消灭了五根烟。我打赌我一辈子也没说过这么多话。

知道他要在校外找地方住的时候,我竟然冒出一句,“不介意就来我宿舍吧。”

他没有犹豫就应承了。我问,“不怕?”他毫不生疏地擂了擂我的肩膀,“你是好人。”

看着他明亮的笑容下露出的一排洁净的牙齿,我走神了一会,也忍不住跟着笑。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在睡觉的时候,就听到他“砰砰砰砰”地砸门。我打着哈欠去开门,说大清早的,省点力气吧。然后打开门让他进来,光脚把地上的书踢开。

随便坐。

半响我没听他说一句话。转头过去,正好撞上他炽热的眼神。一下子我腥松的睡眼又撑开了许多。我指着一地书说,平时我也就这爱好。

往后的日子我们彼此生活得也融洽。我带他去看了那个废弃的车库,墙壁上脱落的油漆透露出无限沧桑。我跟他说我计划在这里拍惊悚,不过前提是要等哪天我有了很多很多的钱。我带他去我平时打工的地方,乌烟瘴气呛得他拼命咳嗽;然后又去看了那棵我十岁种下的木棉,如今已经有十几米的挺拔……除了白天他上他那些无聊的课程我看心情到工地打临时工,白天其余时间我们大都泡在了介七大叔的小店。晚上,我们基本上就待在宿舍看书打发时间。左手一边翻阅刚刚从介七大叔那淘来的书,右手随手把地上的书抓起来垫成一张约摸一尺高的桌子,然后对着眼前的泡面狼吞虎咽。

偶尔我们也跑到大街上瞎逛。这时候我会忍不住给他表演一段这些年我摸爬打滚学出来的一套顺手牵羊。我轻车熟路跟那些把地球糟蹋得不像样的人收取费用,他坐在树下拍着大腿笑得很混蛋。他问我,没被逮过?我说有那么一次。然后我跟他说了那段至今让我追悔莫及肠子都快悔青了的辉煌历史。

那段时间我刚刚丢了工作,我在打工偷懒的时候被主管抓了个正着,正巧又金融危机,整个世界人心惶惶的。没办法我只好再次干起顺手牵羊的活。我从一个瘸腿的大叔兜里偷了个钱包,刚拿到手时我他妈突然就良心发现了。我想人家一个残疾,生活也不容易。于是我把钱包放了回去。结果一只长满老茧的手就把我揪住了。

当时我心里在想,我他妈真是倒霉到家了。那大叔抓着我是死活不放,张嘴就喊抓小偷。结果周围突然涌出几个和我年纪相仿的青年,一出来就把我揍个半死。我拼了命地挡住头,最后还是给打断了一只手。后来还好他们没追究,骂骂咧咧几句就走了。我勉强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宿舍。

本来这样也无所谓了,顶多算我背吧。可我没想到我竟然背到这地步。当我走回宿舍楼,从一条灰暗的小巷巷口经过的时候,我又碰到了那个瘸腿大叔,他背对着我站在那条巷子里,而他的身边就站着刚刚揍我的那几个青年。

一下子我什么都明白了,因为他面前放了好几个钱包跟好几款手机。那家伙明摆着就是贼喊捉贼嘛。

听完后,阿末更是笑得直接躺在了地上。我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扑了上去。

本来生活就这么白开水也将就了,可是偏偏有人往里面瞎搅和。当后来时间把那个女人推到了阿末面前,生活也跟着逐渐脱轨。

如若这世上真的存在预知,那么,我们也不至于成为一颗棋子。

在阿末认识她并和她走在一起后,很多时候他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白天几乎很难看到他的身影。打他手机,他没说几句就会给你摁掉。不过看着兄弟幸福,我也没啥好说的。

就这样,他们小俩口日子过得也挺滋润。偶尔阿末也会把她带来宿舍,大冷天仨围在一张小桌子旁打火锅,她也会在给阿末织围巾时顺便给我弄上一条,也会发发信息关心我这个被社会丢在一角的人说天气变冷注意保暖。长得跟阿末虽说不是天造地设至少也是个郎才女貌。这样体贴貌美的女人世上还真少有。

我想我这样说大概谁听了都会动心。可这么好一个人到我嘴里怎么就变味了呢,一口一个“那个女人”的叫,谁听了谁别扭。说真的,我对她也没什么偏见。其实她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苏子晨。可是我恨她,恨到骨髓。我恨她把阿末伤成这样。

那天大概六点的时候,阿末醉意熏人的回来了,他跌倒在了门槛上,磕碎的啤酒瓶刺耳的声响惊醒了我。我一睁开眼就看见他倒在那里,棱角分明的半边脸上沾满了地表的灰尘,嘴里说着一大堆被打乱了的否认。

我突然心疼得说不出话。

我走过去在他的身边蹲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我说没事的,都会好的。那时我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要是当时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想我就不会那么说了。

他抬起头,眼神呆滞地望了望我,然后就开始断断续续地哭,到后来哭声几近撕心裂肺。过了好久后,他把头慢慢地靠在了我的腿上,沉睡过去。

听着他略显局促的呼吸声,看着他瘦削的精致的脸孔,我真的怀疑,眼前这个人,还是我认识的阿末吗;还是那个在学校里活跃,有明亮干净笑容的阿末吗?闻着那腾腾散发的酒精味道,我第一次产生抵触。原来酒精这么刺鼻。也是从那之后,他足足沉默了一个多月,每天午后靠在窗沿前抽烟喝酒,也不说一句话。看着他日渐瘦削落寞的身影,我的心里隐隐作痛。爱情这东西,真如猛兽;驯服不了,就只有被吞噬。

窗外的天空暗了又亮,亮了又暗。可是他心里的光,却在地平线一直沉睡不醒。

一个月后,他开始带一些莫名其妙的女人到宿舍,他知道我不会怪他。所以他无所顾忌地跟她们暧昧地周璇,鬼混。

所以在这之后的以后,我遇到了那个女人,我上去直接给了她一巴掌。我说,这一巴掌,我是为阿末讨的。

她歇斯底里。你凭什么,凭什么这样!

我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强烈,毕竟受伤害的人是阿末而不是她。我刚想破口大骂。然后,我听到了这辈子最让我最悔恨的一句话——

我离开他,是因为我爱你!

小时候,每个春末阳光洒满老家的鹅卵石小路的时候,石子上斑斓的亮光总会让我饶有趣味地观看。每当那个时候,我的脑袋里都会变得空空的,空旷如头顶一丝不挂的蓝天,没有半朵云彩。我整个的心思都沉在了那些光斑上。

所以当我听到那句话后,接下来我完全不清楚眼前这个女人口里在说什么。

我只是木讷地转身,一步一步,走回宿舍。

脑袋里一直回旋着那句话。像是一个在白天下绽放的诅咒,美丽而几近残酷。

佛说,世人不知有因果,因果何曾饶过谁?

从我帮她弹落肩上的雪花,爬墙过去帮阿末为她送向日葵,和他们肩搭肩流转在东城的每条小吃街;在那个午后,恰巧阿末出去而我和她聊了一整个下午;每次和她对视时,看见从她眼里流露出的炽热的眼神的时候……我就该知道,我在不知不觉中犯了一个大错。

这个因果,或是说上帝开的这个玩笑,就这样完完整整砸在了我的胸腔上;而我毫无防备,濒临窒息。

我望着眼前这条大大的马路,望呀望呀望不到尽头。

原来,这几个月来,阿末早就知道他深深喜欢的那个女人喜欢的其实是我。当他接收到那条信息的时候他就知道。

原来,一直以来我口口声声说最在乎最想保护的人,让我忍不住想要照顾的人,我一直都在伤害他……

当她跑上来从后面抱住我的时候,我很冷静地掰开她的手,颓然地往宿舍走去。

我累了,真的好累好累。原来,真正应该怨恨的备受诅咒的人,其实一直是我。

我无法原谅自己,我这个混蛋!

——陈仲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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