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车。旁边的座位闲着,没人坐。后面坐了一个5岁左右的小男孩。车辆行驶了几分钟后,小男孩开始敲打闲置座椅的后背,——大概这是他发明的打发无聊时光的极好游戏。
刚敲了没几下,小男孩身边的看护人(后来了解到是爷爷)发话了:“不能敲!”
虽然语气也还算温和,但小男孩大约还是听到了否定的味道,快乐敲打的手臂在空中僵住的同时,低声辩驳道:“没有人!”
爷爷说:“没有人也不能敲,敲坏了要赔!”
我不知道小男孩此刻有什么感受和想法,只见他手臂垂了下去,停止了敲打。
平心而论,我认为爷爷是很有社会责任感的,很注意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他的语气也不是严厉的,仔细体味,甚至能感受到一缕慈爱。从孩子的言谈举止看,也确有良好家教。所以,从一般意义来讲,爷爷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养育者,真的很可以为他点赞。
可是,仍然有两个点是我不说不快的,所以今天拿出来说说。
一,我们要孩子停止一种“不好”的行为、建立一种“好”的行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我们受着怎样的情绪情感的驱动?爱,还是恐惧?显然,小男孩停止了敲打椅背的行为是因为要避免“赔”的后果,也就是为了避免惩罚、避免惩罚所带来的恐惧。作为成人的我们,是否也可以教孩子从爱的角度做一些事情呢?比如,告诉孩子,如果弄坏座位,有些乘客就会没有地方坐、只能站着,工人叔叔就要很辛苦地来维修,让孩子从爱乘客和工人叔叔的角度愿意来保护汽车上的设施。我相信这样不同的角度会引发孩子不同的社会情感,久之,也影响到孩子的人格:是成为一个谨小慎微、无害于社会的好人,还是胸襟开阔、能给社会带来正能量的浩然之士?我们太习惯于为了避免内疚、羞愧和恐惧做事情,而感受不到做事情本身带来的满足感、愉悦感,这令人们过着“不得不……”的生活,失去了生机和活力。我相信,如果是为了爱、为了丰富生命、为了增进自己和他人的福祉,即使做同样的事情,生命的体验也会完全不同
二,我们有没有发现孩子“不好的”行为中闪亮的部分,并且就这一部分给予孩子肯定和欣赏?我很留意到小男孩的那句“没有人!”这说明他在敲之前是对情境进行了评估的,确信他的行为不会给别人带来影响;即使他没有做预期的评估、只是急中生智的辩解,单就认识到“没有人的时候可以敲”这一点,也已经表明孩子有照顾他人感受的意愿和能力。孩子的某个语言或行为是偶然的,但是,从这个偶然中呈现出的品质和能力却有一定的必然性、稳定性。如果养育者无视这些闪光的品质和能力,它们就有可能因为长期被忽略、长期缺乏关注而萎缩;反之,如果教育者能看见并认可这些,孩子也会更加认可自己,并更好地发展这种能力。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说:孩子的教育是家长的自我成长。我也深深地认可这个观点。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带着爱和喜悦而来。教育者的职责在于为这种与生俱来的爱和喜悦提供适宜的环境,让她们茁壮成长。但这需要教育者能够跳出内疚、羞愧、恐惧的阴影,懂得生命,懂得爱,在深深的爱中,与那个生命的幼芽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