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的关系一直为人所关注。社会上发生的很多事件,形成了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都会通过预设的法律关系加之调整。所以一直都存在一句事前的预防胜于事后的调整一说。
社会的发展促进了法律的发展,法律的发展又保证了社会的协调和稳定。更多的时候,法律会通过将社会关系进行预设进行规制。哲学讲社会本身有发展运行规律,法律的呢?昨天看到一本书中,美国大法官认为法律存在也有它自身的规律。不禁有点感叹,不同的学科他们应该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但从总体来说两者之间应该也有关系,并有着逻辑上的共存共进。
比如最近网上最热点的几个新闻一个就是阿里的案件,另一个就是0sb了。相信事件都是社会舆论热点,对法律的冲击以及以后的走势都有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彼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看清来很清晰。法律的普及做为两者之间的桥梁,也许能够启迪人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