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你真的喜欢读书吗?

总觉得读书和品书之类,是零碎的、断续的、明灭的。

年月既久,忘了读书是一场人事,印象中,倒宛如天然自成的精神艳史。

文学家在创作文学作品的进程中,清明地昏晕,自主地失控,匀静地急喘,熟审的陌生境界层层启展……所以面对文学家,哲学家只有感慨的份。

地图是平的,历史是长的,文学是尖的。

随着五四运动,西学东渐的浪潮一波波涌来。我们对于中国自己特有的文化,一点点在丢失,对于读书也在渐渐失去兴趣。

国际上有一件大事,先是说有一个外国头号。不光是头号,甚者是大文青“艾玛.沃特森”就是《哈利波特》演“赫敏”的那个姑娘。不仅有气质,还是剑桥大学,牛津大学,要聘用的才女。人家微博晒的明星照都是书册似的。

“艾玛.沃特森”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帖,说在伦敦地铁上丢了书,后来还说我丢了不止一两本,我丢了一百本。最后发现她是和一个有过这种丢书的人联合做了一项调查。

发现英国人喜欢在地铁上阅读,有时候阅读完了,就在地铁边上一放,希望这个书能流传出去。后来“赫敏”还写了一个小纸条,来记下自己的一些小感受,夹在书里。

放在地铁上,然后这本书漂流到了多少个人的手里。跟她合作的这个人,就是大概五年的时间,那个组织机构,他流出来两千本书,流通到最后,他自己书都不够读了,就去淘书,找书。

结果,中国发现这件事,大干快上。说这事时髦,学一把。然后弄了一个公众号,咣当,最后又策划了一个活动。

大明星“张静初丢书,黄晓明丢书”

结果呢?很多人发现,转了一圈,转在地铁口垃圾筒里。你要说量上,反映的数字,我觉得,可以跟中国的GDP速度一样。

五年,伦敦地铁才两千本,中国搞个行动一次就一万本,而且是明星微博。就是要看书,然后,丢  丢  丢 ……各种丢书。后来发现在中国搞这个事,这个重要的是“丢”而不是“书”。而且,这里面是真的可以反映国情的。

广州有一个人,他也想搞这个。我把一本书放在地铁上流通出去,后来,他发现早高峰,晚高峰的这个地铁上,要先找一个座位才能放本书。

唉,它就不一样。在运动中阅读,基本上就没有了。

这件事情在微博上那是一通骂,朋友圈里到处都是嘲讽,说不应该在地铁上“丢书”应该“丢内衣”“丢钱”最重要的是应该“丢内衣”真的是很拾人牙慧。

过去,我们常说:西方搞点当代艺术,现代艺术。它不是凭空想像出来的,它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由根上长出来生长出来的一个东西。但是,你在中国,比如说“798”弄点什么,你都会觉得,不知道,它是从哪个土地上长出来的。

翻译过来就是:“真的和假的这个土壤”

伦敦一个人平均一年看六十四本书,而中国人均从2015年统计四点几。读书的这个爱好群体,咱们根本就不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的确,像日本,伦敦,地铁上是真的人人都在阅读书。

你明白吗?有一天,你想起来一个很浪漫的想法,我写下来,把这本书放在地铁上,另一个人会看下去。中国“北上广深”那个地铁上能挤进去就不错了,更别提放本书进去了。

总是弄些文不对题的东西,不符合国情。

我们读书,过去认为最下限的就是文学书,实用书不算。过去真正读书的人,这个“经史子集”都排在最后,读的都是经典,文学书还不算。

很多人说,那我们换个丢书的地方,如何?“咖啡馆,西餐厅”是不是就没那么可笑了?

不管在哪里做这件事情,都是很可笑的。

其一:它带有一种很强的目的性。其二:它没有根。

“艾玛.沃特森”在全球的西方演艺圈里,她是一个有名的才女。她不光是念名牌大学,她过去几年很积极的去参加女权运动。她会像一个小读者一样,去听一些伟大的女作家的看法,拿着书去要签名。

伦敦丢书是继承,地铁里放报纸,放杂志的,你会发现伦敦地铁里会经常有一些报纸和杂志供人阅读。书只是替代了报纸和杂志而已,这件事情是有迹可循的。

在中国,今天的很多事情,是空心的,是表象的,心是空的。北大的一个调查,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百分之四十的北大学生回答,不知道。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空心病”

你会经常看到一些读书的公众号“我们终将会改变潮水逝去的方向”你以为,你淋浴呢?掰动一下,潮水的方向就改变了。口号喊的好大,一种自我欺骗的幻觉。

像一些DJ音乐节,是打破了所谓的,刚开始的古典音乐,流行音乐,而成为了一种Club Music  是一个俱乐部。DJ可能不会作品,不懂音乐,但是它有自己的品味。它把所有美好的东西融汇在一起,是一种享受。

国外音乐节大多数与户外环境结合的特别好,很美,那就是一个让人放松,可以休息几天的节日。再看国内的音乐节,环境太差,每一次去都是灾难,大家聚在一起很骚乱。举办方可能都不懂音乐,只注重这种形式,只对这种方式感兴趣,真的很悲哀。

庄子常讲“天人合一,物我两忘”

不要太急功近利,自然而然的一种状态,自然的喜欢读书,音乐,电影,然后,不可自拔的爱上,而不是带有一种很强的目的性,或者为了某个表象去勉强。

读书营构享受,到现代后现代,读书的续是享受所有的片段,读一本书,品味一种人生,我们在书籍里去品读百味人生,去看一看眼前的苟且和远方的诗与田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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