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口秀是冒犯的艺术?

大概脱口秀是真的火了吧,本着绝不错过一个热点的原则的辩论活动,频频盯上了它。

今天看了两场题为“脱口秀是 / 不是冒犯的艺术”的比赛。也是有点意思,其中一场,正方在吹捧杨笠,反方则在为广大受到“冒犯”的男性同胞们伸张正义;另一场,正方在为杨笠深受自媒体断章取义所害而打抱不平,反方则高举王建国和王勉的大旗要多元发展。

为什么说有意思呢?因为连李诞恐怕都给不出的“脱口秀”的定义,看着一群大学生为此唇枪舌剑,的确别有一番感觉。

我简单搜了一下“脱口秀是冒犯的艺术”这句话,很遗憾,除了知乎去年的一个提问,并没有找到出处。

我总不理解,为什么要把脱口秀和冒犯挂上钩呢?难道喜剧行业已经开发得如此充沛,以致它只有以此为标签才能彰显其独特性么?

在这个时候,我就很想知道在辩论场上为此摇旗呐喊的辩手们实际上又是秉持着怎样的观点呢?

可这都成了未知,就像脱口秀演员藏在段子之下的真实想法一下,真实的观点也一样被隐藏在辩论场上的争长论短之下。于是,不求真,变成了观看这两个活动的基本素养。

(没截到辩论赛的图,借一下笠姐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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