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文很烂,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到大学,学了这么久的英文,大学四级都没过。
我可能天生对于语言类的学科不感冒吧?这是直到今年七月为止,我都深信不疑的事情。
今年七月我参加了一个开发者大会,一位五十多岁的老程序员讲师的一席话让我获益匪浅。他说程序员要有国际视角,与国际接壤,要能读懂英文,技术类书籍一定要读原版,才能让你的能力走在技术最前沿。若是只读翻译版本,往往要等待几个月的时间,技术更新换代很快,可能几个月就会发展出不同的技术。对我来说,这一席话就是一个种子种在了我的心里。
上个月,在某款读书软件中读到了一本书,讲怎么利用透析法阅读英文书籍,引起了我的兴趣。
读英文书籍和小时候读书的感觉一致,就是没见过的生字或生词不影响理解原文的大意。读一页英文只需要查询一个单词即可,不用特意去背单词。每次阅读看一下之前查询过的生词即可。因为一个作者写书,通常有他自己的写作风格,一些单词前前后后重复次数很多。这些单词融入句子后,在特定的情境中,会让读者的潜意识记住它们。进行不断地阅读,增加阅读量,大脑就会逐渐学到更多的单词。这样的方式就是透析法。
开学后,儿子进入六年级,英文成绩有些下降,这种种因素让我萌生了重学英文的想法。学习英文既能让我阅读技术书籍,又能辅导儿子,何乐而不为?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下高中时期买过的一本英文小说《Escape Key》来看。
《Escape Key》是Michael Coleman创作的网络侦探系列的第二本书。这个版本属于注释版,对于不常用的英文单词或句子给出了翻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一页中也会有20~30个不认识的单词或句子。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怎么使用透析法去阅读,而是对于所有不懂的单词或句子进行逐个击破。这样进度很慢,很薄的一本书我读了将近半个月。
进入10月以来,我开始看这个系列的第一本书(第二本书看了几个章节后才发现先读的第二本),开始也是看的很慢,所有的内容,事无巨细,都要翻译一遍。但今天不知怎的,突然希望可以加快速度阅读。主要是情节写得非常精彩,我急于了解后续剧情,因此不知不觉中使用了透析法来阅读。
今天一天,我看完了三章,一些句子不知意思,一些单词从没见过,但整体看下来我确实知道了故事的剧情。相信最多只需要两天,我就能把整本书读完。
透析法似乎真的很有用,比起学校学过的英文课本,看我想看的,带着兴趣阅读,我更容易进入到英文的世界。
如果有人和我一样,英文不够好,又想提高自己的英文水平,可以试试透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