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喜欢民谣的朋友。
他的喜欢,不是单纯地去听,他要去唱。
他也不是单纯地去唱,他要写歌,他要谱曲。
说起唱民谣的歌手,我脑海中浮现的总是街边的酒吧里,木质地板的舞台上,斜抱吉他体态略肥的看不出年龄的男子在悠悠哼唱。可我的这位朋友,却长得周正。虽然五官单独拎出来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样子。但是组合起来,却有不同寻常的潇洒神韵。他吉他弹得多了,周围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开始多了起来。渐渐地,我发现他的身材也逐渐向我脑海中的那个吉他大叔靠拢了。但是迄今为止,依旧还算标准。
这样的男生在学校里总能搅动平静水底的暗流。即使他有了女朋友,也完全挡不住从周围射来的炽热目光。他不会引起轩然大波,但无意的关注总能让周围的人默默记录他的微小变化。当这些变化累计起来时,一日,我的饭友晓彤终于在饭桌上忍不住了。她满嘴饭菜,嘟囔着。
果真是,最近感觉他发型草率了许多,以前的格子衬衫牛仔也换成了松松垮垮的运动上衣运动裤。晚上自习回来,总能在宿舍楼下的店铺前见他与几人围坐一桌吃宵夜。
以上说了那么多,其实就是想说,他真胖了些。
但我觉得他胖得有道理,民间总有“心宽体胖”这一说儿。内心打开了,看淡了生活琐事,看淡了别人的审度,看淡了人生的种种,才有机会尽情放纵,想吃就吃,想做就做吧!
我想说这些,当然不是因为他胖了,我是想说他的歌。我想说这一切,只因我在睡前听了他作的歌。我从温暖的床上爬起,在供热不畅的冰冷室内穿上凉透的衣物。只因我感到振奋,我想坐在电脑前,写一些什么。
你知道,城市的背面,埋葬了多少人的昨天么?
在人类的文明里,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地方,能够汇聚如此之多的人流。也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地方,演绎着如此之多的悲欢离合。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脚背还沾染着家乡的土壤,却要把种子撒在这里,拼命把根种在这里。有的人做事太急,忘记了春分夏至;有的人放弃了锄头,握住了匕首;也有的人不知疲倦,不知走了多远多远……但没有一粒种子会在城市生根、发芽,因为——
城市不过是流动的浮土
城市的兴衰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若风吹拂,万物流沙。城市永远不是宁静的,人们为了生存和贪欲在城市里走来走去,从清晨到晚上,从黑夜到黎明,从出生到死亡。脚步有时轻快,有时迟缓,有时匆促,有时从容,有时犹豫,有时悠闲,有时沉重。
乘坐现代的交通工具的我也被卸在了城市。 我不知道我的脚步是怎样的,但鞋背灰了又脏,已被异乡的水土蹂躏了数次。总是看不清自己,找不到未来。寂寞、惆怅、或是失意却是笼罩城市的尘霾。
我知道我的朋友,他写这首歌的时候肯定另有所指。但我偏偏要在别人的歌声中听到自己。民谣总是有故事的,故事在词里,在吉他里,在嗓音里。哼吟的是别人的故事,听到的却是自己的生活。或许是同龄人的缘故吧,我总能感觉到一种共鸣。我望着窗外,忽然觉得,在城市的夜空下,有那么多人不知疲倦地走动着。在电波里,在视频音频里,在文字图画里,他们有梦想,想要给你去分享。
我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诗人多忧郁、红颜多薄命。在这个世界上,一类人的特质或性格必然有其独特的规律,造物主在人们诞生的时候定是赋予了不同人不同的属性,你若硬要与命运抗争,要改变这些属性,你就要权衡,你要是失去什么,你要留下什么,你要创造什么。
如果真是这样,我的朋友,我建议你再多吃一点,留个胡子,剃个短发。
在这个我不满意的生活里,我仍怀有一丝幻想。在我起身的那一霎那,我欣欣然放弃了自己的睡眠。听一个少年在结尾处理略有稚嫩的作品,我忽然觉得一丝勇气涌上心头。慵懒的假期里,我猛地在敲击键盘时找到了乐趣。
歌曲名叫《昨天》,我把它留给此时此刻城市夜空下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