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摘自豆瓣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有人说:艺术是件受罪的事。我想,作者对主角(斯特里克兰)的态度并没有那么简单。
或许苦于宵小之辈对其的攻击,或许困于同行间的恶意挞伐,毛姆的作品里夹带着为自己的辩护,并且对好事者的刻薄模样淋漓尽致地嘲弄一番。他又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理想化到一种极致:我们的主角从不惧于外界对其的抨击,不论是道德上,亦或是艺术上——因为他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想法,所以他可以抛弃妻子而不为所动;他对安逸生活毫无兴趣,甚至挣扎在死亡边缘也不会对施以援手的人心生感激;他也不会对欣赏他作品的人报以好感,还将卖出去的作品抢回。他把不在乎发挥到了极致,这种不在乎为他的艺术追求之路保驾护航。想想没有这份极致,多少人将梦想断送在别人嘴里。想想人们对这份极致的包容心是多么吝啬。
伟大的灵魂总是趋于纯粹,而天才必然伴随着与之等量的残缺。我很爱这样的故事,理想化中含有真实的成分,现实的人物往往充满多面性,才华横溢的人群性格严重缺陷。南太平洋的村落大方地拥抱了我们的主角,原始社会远比西方文明更要自由和宽容。
仔细想想,选择月亮或者六便士无所谓对错。一端是艺术的极致,一端是人之本性。大多数人一边写写画画,一边提着篮子买菜。月亮与六便士的天平在选择中趋于一种平衡。没有谁是应当被唾弃的。谁能定义谁的追求更高尚?谁又能看透用于判断的事物表象?在文的结尾,毛姆写道:
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
《圣经》中叙事者没有说出口的经文,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我想,作者的意图很简单,他并不崇尚或贬损追求艺术的纯粹,月亮也好,六便士也罢,每一份选择都有值得尊重的地方。我们的文明需要更多的包容,不论是毛姆所在的维多利亚时代,还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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