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重疾险被引进中国,作为新事物,各大保险公司没有统一标准,各显神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设计了分红型重疾险,既有保障,又有分红。
2003年,保监会叫停分红重疾险,强调回归保障。
2006年,“重疾门”事件后,关于“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的争议引起了保险监管部门的重视。
2007年8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完成了统一重疾定义的制订工作。自此,《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出台。
自2007年起,中国的保险法规定:成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必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6种疾病。
后来,另外规定又建议19种核心疾病。各大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几乎都把25种疾病当做核心疾病,全部都包括。
2007年至2012年,各大保险公司在重疾险领域持续创新。如:华夏推出重疾多次赔付的两全其美,中信保诚推出一款轻症提前给付的重疾险,明亚联合再保险公司推出根据被保人身体健康费率差异化的重疾寿险等。
2014年以后,政策文件发布频繁。
2014年,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人均保费支出达3500元/年。
2016年,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通过税收优惠鼓励百姓购买商业健康险。
2017年,《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2021年初,重疾新规实施,明确规定了28种重大疾病+3种轻症的疾病名称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