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个班级的学生,总有那么几个学生家庭作业不能按时完成,令人头疼,为此几乎是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办法,甚至惩罚。那么该如何惩罚才能做到有的放失,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读了《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一书,作者真诚坦白、气定神闲的态度和通透细致、娓娓到来的观点引起我极大的共鸣,使人恍然一悟。譬如他提出教育不应以“乖”为准绳,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自然本性;提出教师应该保存柔美,应该有女性之美;提出教师应为当教师寻找充足的理由;提出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的新型评价体系;教师和学生都应当平等的学会倾听和赞美等。以下一点让我最为记忆犹新。如何惩戒学生?
对于刚刚签完教师承诺书的我们来说,一些词语立刻在脑海中显现:不能殴打辱骂学生,不得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变相侮辱,不得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更不可用冷漠待之。我们深深觉得:教师确实越来越难当,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真是黔驴技穷,可谓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可是,谁都知道,对那些必须管理的学生,教师必须有强而有力的惩戒手段,有效地控制这一小部分“害群之马”的行为,那么最终受伤害的可能是大部分好学生。而且,教师已被请下了神坛,“一日师终身父”的角色一去不复返了,家长和社会便更加难以倚仗。教师就这样,带着镣铐而无能为力。那怎么办,如何既有效地控制学生的不良行为,又保护教师自己呢?教师对学生也不必如其父母般“恨铁不成钢”,更不必要求每生必成功,只要对每一名学生尽心尽职,就算是对这份职业有所交待了。只要不是不作为,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有效地惩戒学生是可以的。惩戒学生应具有教育性,尊重学生人格,惩戒合理并公正,符合相关程序,而且能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被惩罚是为孩子长远计,这样的惩罚和教育是有效的,当然也是合法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