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和老爸逛街,一家玩具店正在出售新上市的毛绒玩具,因为邻近学校,小学生们将货架围得密不透风。我开玩笑说,要是我还是小朋友就好了,肯定加入他们买上几个。我爸听后,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向店里走去。我正疑惑这小老头怎么一反常态地鼓励我买他一向看不上的“无用之物”,一扭头就看见他径直走向最左侧的货架,让店员取下最高处那只分外惹眼的大红厚嘴唇的绿皮鸭子玩偶。他细致地拍去塑料袋上积年的灰,将鸭子重新装进一个礼品袋。我猜,一定是因为过于丑陋,以至于来来往往这么多人都不曾选中它,我爸却欢喜地提着它向我走来,抱过我手上的菠萝熊,一并结账。
原来给我买是次要的,他是一眼就相中了那只丑鸭子。
我爸说:“你提着吧,我一个大男人提着毛绒玩具不太合适。”我说:“那你还兴冲冲地买,原来是拿我打掩护呀!它太丑了,我也不好意思一路抱着。”我爸理直气壮地说:“买来送给你妈妈的,你提一下怎么了?”一听到绿皮鸭是送给我妈的,我爸的反常举动瞬间变得合理了。回家后的情景正如他所料,我妈对丑鸭子爱不释手,还问我为啥不挑个巴掌大小的,方便挂在包上。
我妈永远会对这些莫名其妙的丑东西心动。橱柜里凑不成一套的锅碗瓢盆,各有各的突兀;几个摆在阳台上的拟人状陶瓷花盆,嘴歪眼斜的表情在傍晚总透着一丝诡异……家里的装修也是她一手包办的,风格虽谈不上出格,但我总觉得土黄色的窗帘与淡紫色的木门来自互相敌对的星系。以前我常常到同学家玩耍,却不敢邀请他们来我家做客,因为别人的家美得千篇一律,只有我家丑得别具一格。
升入寄宿制中学后,学校的校服土气臃肿,爱美的同学想方设法地将裤腿收紧,把上衣改短,或是在校服背后空白处画上凸现个性的图案。我却十分庆幸它的存在,能让我暂时脱下自己花花绿绿的衣服,融入集体。我缩进宽大的校服里,将我妈织的花毛衣、厚棉裤尽数掩盖,只露出一节纤细的脚踝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只因同学们说这样足够时髦。我的左腿比右腿长两厘米,走路时微跛,这比外在的打扮更让我羞愧。那时网购尚未普及,为了掩饰不足,我托服装店的姐姐高价从市里带回增高鞋垫。那时,我对外貌的在意程度达到顶峰,开始在头发、指甲、眼睫毛上下功夫,书包里多了小圆镜和黑梳子,时时刻刻都在维持所谓的美丽。殊不知“美丽”来自对他人的观望,模仿又把这种观望带向虚假的一边。
初二那年的冬至,气温骤降,我妈将一个绿色的保温瓶送到校门口。那时候大家都在用小巧精致的暖手宝,她手中的保温瓶早已落伍,何况还是扎眼的荧光绿色。她的另一只手则端着一只褐色的搪瓷碗。保安告诉她,附近搞卫生的班级就是我所在的班级,她就隔着铁门喊我的乳名,我听到后赶忙跑过去。同桌以为我是太兴奋,其实我只是不想让我妈继续喊我的乳名。更重要的是,跑步能遮掩我的缺陷,让我的脚步不至于在一众同学的目光下出现异样。我夺过她手中的物品转身就跑。没想到,我踩上了准备装袋的落叶堆,摔得人仰马翻,碗里的荠菜饺子与增高鞋垫落到一处。我顾不上摔痛的手肘,快速爬起来,灰溜溜的奔回宿舍。
而后我年纪渐长,急于摆脱我妈的“审丑霸凌”,自行挑选了一大堆时髦的衣服,依自己的喜好改造卧室。当我回头再看那些照片。我对自己叛逆且幼稚的行为感到好笑。如今,躺在妈妈买的牡丹印花床单上,我也没有了过去的抵触,反而觉得心安。她严格把控这些物件的品质,从来不会只为“颜值”买单。我出生前买的木脚盆到现在依旧完好如新,被我嫌弃的绿保温瓶也还妥当地保存在床下。我的跛脚在妈妈那儿也成了标志,她举起自己的右手说:“只要你一走路,我保证能在乌泱乌泱的校服堆里认出你;我的小指也有点儿弯,但你爸从来不会牵错。”
受我妈的影响,我现在也会买些丑到极致的玩意儿,比如表情夸张的马踏飞燕玩偶、奇形怪状的绿头套、丑萌的鸡爪袜等,一开始是被丑吸引,而后生出趣味。我也因此找到一些同频共振的人,开始发现这些丑陋事物外表下的优点,也渐渐理解了妈妈的心动法则。
丑与美的界限从来不是我妈“爱”的分水岭。她时常这么解释使自己心动的丑:“粑粑柑很丑,但营养丰富,美味多汁;我家的中华田园犬虽然毛色不均,脸上还有黑斑,但性格温顺,还会帮我叼着菜篮……”我妈不是分不清美与丑,她的审丑观里透着一丝中国哲学的意味,从不把丑视作美的对立面,而是作为其中一部分来看待,美丑平等,相互转化。
正如史蒂芬·贝利在《审丑》一书中所言:“审美中有一条不变的法则,仔细观察万物,去思索和探寻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丑作为美的一方面,显然也遵循这个法则”
我妈在数十年的生活经验里无师自通,建立了自己的观察体系,她郑重其事地宣称:“只有‘美’的世界该多无趣,我要保护这些丑的东西,它们也有被爱的可能。”
(本文摘自《读者》202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