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号下午,中国青年网发了一篇文章,名字很长,叫《“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侮辱董存瑞 网友:这挑衅英烈保护法》。
一石激起千层浪,紧接着,各大平台相继发布公告,纷纷对暴走漫画采取下架、封禁,乃至封号处理。
一时间,暴走漫画仿佛沦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节老鼠,而且还被打的十分狼狈。
从法律层面来看,暴漫确实该打,因为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有人可能会说了,这是四年前的作品啊!当时还没有出台“英烈保护法”啊!所以不应该被处罚啊!
真的是这样吗?
我觉得有必要来普及一下法律知识——“法不溯及过往”,其意思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应用到暴漫这件事中,应该这样看待,之前发布的视频是不应该被惩罚的,但是新法颁布后,暴漫应该做到再审查、清理任务。但是再创作的行为如果在新法出台之后产生的话,新法就可以对这个再创作的行为进行约束。
而视频正是在新法颁布之后发布的,其实是一种再创作,新视频在之前的基础上被剪掉了一部分,剩下的则完完全全是对革命先烈的调侃和侮辱,不能不说是暴漫自己硬要往枪口上撞。
这貌似就是暴漫自作自受吧!但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这件事有很多的疑点,让人十分费解!
为什么几年前的视频要再拿出来发布?
为什么还是掐头去尾专门挑侮辱烈士的这一段?
为什么非得选择在英烈保护法刚刚实施后发布?
一系列的疑点着实让人脑洞大开,阴谋论?钓鱼说?
谁知道呢!
但是在一般人看来,这就是对英烈法的不满,甚至对抗!
大错已经铸成,动机已经无法考证,任你怎么辩解都无济于事,暴漫就处于这种尴尬的境况。
暴漫曾揭露过不少社会黑幕,爆过不少黑料,也喜欢和法律打擦边球。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犯了错误就将他一棍子打死。同样也不能因为一个错误就一刀切的将暴漫取缔下线了之,毕竟暴漫还是正能量居多,它所鞭挞的都是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
不排除暴漫在一些事件中引例不正,就像这次引述‘戏谑革命先烈’来调侃广告植入一样,真是大错特错。
话又说回来了,古语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与其全网通缉、封杀下架,打的暴漫如同丧家之犬,疲于奔命,倒不如给暴漫一次警告,给它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现实永远是无情且残酷的!
现在,暴漫已经在全网下架,官网业已封停,整个暴漫团队处于风雨飘摇的黑夜当中,是生是死,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暴漫,难道就要这么凉了吗?
附:完整的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