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以扬仰面躺在单人床上,周围寂然无声。目前,包含他在内,仅余十个。
他没想到的是叶甜竟也比到了现在。她跟他说过请谭舟帮忙的事。
他哥,挺厉害的。
虽然明面上很少这样称呼他,但他心里早已把他当作亲人。
小时候,萧菡要出去上班。每天放学他都独自回家,饿了就泡一碗方便面。
有次烧开水,端起来时手滑了,半锅水泼了一地。
恰巧来探望的谭舟见这情形,连忙撩起他的裤腿,帮他冲凉水,又找了烫伤膏给他涂上。忙完后,他给萧菡打电话:“周末两天接他去我那里住行吗?他这样一个人不安全。”
他坐椅子上看他半晌,又将眼神移开了。
打车到了教师宿舍楼下,谭舟弯腰让他趴在背上,一步一步地把他背上去。到了门口,把他放楼梯上坐着,他微喘着气,掏出钥匙开门。
宿舍是单间,窗台上摆着一盆淡青绿色的文竹。
他很喜欢待在这里。
后来,他到这所中学读书,谭舟给了他一把钥匙。有时候懒得回家,他就往这儿来。
某天中午,他往床上一躺,睡着了。
醒来后,看见谭舟坐在靠窗的书桌前,用手撑着头,闭目假寐。他整个人都浸在窗外耀进来的阳光里,模糊了五官的棱角。头发长了扫到眼睛他也没管,金边眼镜被随手放在书桌上。
也对,就一张床,他睡这儿,他就没地方休息。渐渐地,他来得少了。
据说谭舟当年满腹才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国内一所名校。毕业后,却拒绝了对他有所青睐的知名企业的邀请,毅然决然地回家乡当了一名普通教师。
他那张和自己有五六分相似的脸上,常年都是正容亢色的,许多学生都挺怵他。
原来是为情所伤。
“咚咚,咚咚”的敲门声作响。
萧以扬收回思绪,起身去开门。
“不好意思,东西忘拿了。”
来的人叫黎旭,曾与萧以扬住同一间宿舍。据说他不愿继承家业,平时喜欢唱歌,得知这次的歌手大赛,想来试试。
他穿了休闲夹克搭配破洞的牛仔裤,一脸的风流痞相。然而,据粉丝数量显示,很多女生恰好就喜欢他这一款。
萧以扬在心里自动把他归为纨绔子弟这一类。
黎旭在另一张床上翻找着,掏出了一副蓝牙耳机。
“下一场十进七,你唱什么歌?”
“找歌来改一下翻唱,我还有几首原创。”
黎旭嘴角露出一个优雅的弧度,却是在给他泼凉水:“不可否认你唱功的确出色。但是你每次不是站在那儿唱,就是拿着一把吉他站在那儿唱,观众们看久了,会不会视觉疲劳啊?”
萧以扬斜斜瞟他一眼,语气里带了一丝嘲讽:“说得好像你各种风格都能驾驭得炉火纯青,事实上连一段简单的Rap都找不准节奏。”
两人又如同以往那样,言语犀利地向对方进行精神上的攻击。
最后,以黎旭的“落败”而告一段落。
“咳,言归正传,下一场你要不要和我搭档?先不要急着拒绝,我觉得这次咱们尝试着改变风格,说不定会收到意外的效果......”
萧以扬听他说着,神情里渐渐透出点儿郑重。
10进7,男生组。
这一场比赛采用两两组合的形式,选出三对最优秀的,再从余下的四位歌手里面挑出一位一起晋级。
萧以扬和黎旭出场时,云姝陌有一瞬的愣怔。
两人穿着朋克风格的黑色服装,妆容比前几次浓烈了一些。他们后面是身着暗色服装的贝斯手、鼓手和键盘手,整个舞台的灯光也呈现出一种暗黑系的氛围。
开始的主歌部分由黎旭来唱。
这是他俩商讨的结果,因为副歌有一定难度,而主歌部分也更适合黎旭的音色。
他的歌声低缓,带一丝微微的沙哑,循序渐进地抒发着情绪。
轮到萧以扬的部分时,他摈弃了以往的演唱习性,歌声增加了力度,直入心扉。在乐队完美的配合之下,更为酣畅淋漓,使观众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节奏感。
歌曲中间的空隙部分,萧以扬信步走到一旁的打碟机旁,开始打碟,现场气氛空前的火爆。
阮琪:“哇,帅炸了。”
云姝陌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目光炯炯。
他真好看。
表演结束时,观众席的欢呼声和掌声如同山呼海啸一般,久久不息。
随后,这一场表演陆续被各大网络平台转播。与此同时,萧以扬的粉丝数量从上周的两百来万增至四百多万,还有突飞猛进的趋势。
次日,女生组。
叶甜的这一组落选了。
虽然她早有心理准备,到了这刻还是忍不住难过。从此以后,谭舟在这个节目上看不见她了。
意想不到的是,比赛第二轮,四进一的演唱过后,她又被选上了。
此番峰回路转,叶甜感觉隐隐有些承受不住。她呆立在台上,主持人请她发言的时候,她的眼眶盈满了透明的泪水:“谢谢一直喜欢我的朋友、粉丝们,谢谢你们。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现在。我会加倍努力,用更好的歌曲来回报你们......”
俞佩卿不停扯纸巾擦拭眼角。
谭舟搂住她:“别哭了。你俩一个在沙发上哭,一个在电视里哭,看得我眼花。”
“她太不容易了,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独自去拼搏,连上大学的机会都放弃了......”
谭舟轻叹了一口气。
叶家。
叶父望着电视屏幕,“她已经成年了,知道该选什么样的路。你看她现在,不是表现得很优秀么?”
叶母嘴角噙了一抹冷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给她转账了几次。说得多独立似的,结果还不是在啃老。”
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