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说说我写作这件事吧。
这还得从我小时候说起。
实话说,我也记不太清楚自己童年到底是什么样的了,偶尔看看照片,用现在网络语言形容就一逗比,傻里傻气穿着个短袖短裤,对着镜头比剪刀。
家里每年年廿八大扫除都会清出一些小时候的东西,都是些破旧,字迹模糊不清,页面发霉的小书。那些玩偶跟塑料小汽车都没见到过,可能是被堂妹们拿走了。没有玩具不要紧,那些小人书还在就好。
有时,我也会做梦梦到自己小时候,小小的一团蹲在门槛上,捧着一本故事书,低头,阳光晒在身上,懒洋洋的,生活特美好。这么想起来,记忆中自己好像从小就不怎么爱玩玩具,只记得每次跟老妈出门到镇子上购物经过书店时,两眼发光的我,用眼睛扫射书架上摆列整齐的书本,恨不得把整个书店都抱回家的情景。
那时候,手指抚过书脊的感觉啊,至今我还可以感受到,就像是抚过钢琴的琴键,发出了美妙的音乐。那时啊,只要老妈肯赏我我一本书,我能傻笑一整天。
于是爱书的我就迷上了写作。
那写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思前想后,还是没有一个稍微确切的答案。说我天赋异禀,好像有点太自大了;说我无聊透顶,没事找事干,好像有点太不可理喻了;说我看不惯别人的所作所为,不吐不快,又好像有点多管闲事了;说我想写东西纪录自己的生活,等到以后老了,能给自己回忆,也能给后代们炫耀自己以前写过那么多东西,这又好像有点装逼了。
这么想着,写着童年过去一半了,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后来,遇上了父亲离开。我“变本加厉”,更加依赖文字,因为实在有些感情难以开口述说,却不得不宣泄出来。年少面对生死的经历,亲人的不了解,朋友的疏远,叛逆期的爆发,唯有写作这件事让我能平静下来去对待这个世界,去接受它,并且可以拥抱它对我的不幸。
奇怪的事情就这么发生,写着写着,我突然发现那些执笔之人大多为寂寞痛苦之人,或是离群索居,或是冷眼旁观,或者凝望深渊,但他们往往都有一个特点:孤独。就像尼采说的那样:“与恶龙搏斗之人,终究自己也会变为恶龙,当你凝视深渊之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我自省,像看待一个陌生人,“一直以来依赖自己的文字,莫非我自己也是一个脱群之人?”我非常害怕这种孤独,被遗弃的感觉,自从父亲离开后,我承受不了任何人的离开。于是,我放下了手中的笔。
再后来,老师要求我们写作文,我再也憋不出一个字来,我只能靠平时多背几篇文章,考试时就稍稍改改,把它默上去。偶尔,有些老师说我作文是抄的,有些则会当众表扬我,但我都麻木了,毫无感觉。直到有一天读到一篇叫《伤仲永》的古文,真是一记当头棒喝,练武功的醍醐灌顶啊有木有,瞬间明白上天赐给我的礼物可不能随意丢弃,否则会遭天谴的。
我重新捡起我的笔,继续地写下去,我只当自己是人格分裂:写作时,沉默寡言;放下笔时,嬉皮笑脸,当个逗比。我既能独处,也能群居,我也可理性也能感性。当然啦,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待着,总觉得那样就可以拥有了整个世界。
或许有人说这样多样的你,成不了专业的作家,你必须更加沉默,极端沉默,多写作少扯淡,少拉家常。可是,我至今为止,还没发现有任何一个兴趣像写作那样伴随我15年,虽然我以前放弃过,但我还要厚着脸皮继续写下去,即使没人关注,没人在意,可我就这么一点点喜欢的了,说什么都要喜欢下去。
一言以蔽之,没人了解无所谓,重要的是自己了解自己。写作就一小事,把自己剥开了,也把人家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