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听过这样的话:‘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肥水不流外人田’……
当在某一天,某个路口,你遇到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你们止不住的互相寒暄,互诉自己多年的不易和今天的成就,评判对方的成功……接下来,他便向你各种炫耀如今的辉煌成就,假惺惺地也要带你走向人生的辉煌。也许迫于面子不好拒绝,也许是被面前的诱惑迷惑了双眼……
相对于传销,平常人理解的就是把亲朋好友骗到一个地方囚禁起来,然后洗脑,让他再骗亲朋好友打钱进来,或者带人进来。然后再洗脑、再收钱。于是就这样一级一级的拉过去,无数的家庭遭了殃。囚禁,洗脑,在资本的面前没有了人性的光芒,变成了嗜钱如命的禽兽。或许现在我们还未曾步入社会,未曾亲眼看到这个组织的邪恶势力。但现如今,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都在向着小康生活而努力、奋斗着。人们精神上的压力也逐渐增大,因此有些人总想不劳而获的成功,从而误入歧途。我们甚至见到,看到各种形形色色的新闻广播报道,因生活压力过大而自杀,因结婚彩礼钱过高拿不出来而去寻死……甚至有的人想一步登天,急于求成而走“捷径”,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走在非法集资,非法推销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其实,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现在的中国式传销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即让你通过他们的传销培训洗脑后自发的去组织进行传销;另外一些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所有物品,并且通过暴力使你认可这些谎言。很多人是为了挣钱而来,但其实并没有得到任何报酬。
当然身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更加应该擦亮双眼,看清任何邪恶势力,向非法集资和推销说“不”。暑假对于如今的在校大学生而言,早已不是“宅”在家里悠闲惬意过活的日子了,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让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暑期打工、实习和参加社会实践。然而各种各样的兼职信息中不乏骗局和陷阱:
2016年7月2日河南省新乡市一名普通大学生和同学本想利用暑假打工争取学费,结果遇到“黑中介”险些被骗。所幸河南高速交警及时救助,让他们平安返回校园;渝北女生暑假兼职刷单赚学费被骗6000元;网上应聘“打字员”,大学生暑假兼职被骗数千元;还有不断的电信诈骗……这样的案例主人公大都是大学生,可知我们的心理防线远远不够高。
为此我们应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 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禁止传销条例》中种种法律条文无时无刻不在告诫着我们一定严格遵守行为规范,不跨出社会的底线。一旦跨越这个底线,我们将落入无法自拔的深渊。
打击传销,净化校园的一方净土,不仅仅需要社会的规范,更加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现在很多黑心商家总会抓住现在大学生想要急于挣钱的弱点,打着“1040阳光工程”、“微商”、“电商”、“消费投资”“慈善募捐”“就业求职”“投资创业”“大学生兼职”……进行的新型传销活动,通过智取我们的弱点,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我们只有提高自己对于法律的认识,才能更好规范自己。参加传销组织的同学都存在不良的心态,老师和学校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对不良心理和心态进行正确的疏导,通过自己的特长和能力就业,不可急于挣大钱,打消“待遇高,活清闲”的想法。学校要加强对于传销组织认识的宣传力度,通过讲座,案例宣传片等,让学生了解、掌握传销组织的特性和本质,增强识别能力;大力宣传刑法中对于传销组织的惩罚力度条例,提高学生的认知和了解。
坚守即是守护。守护校园这一方净土,勿让不良风气进入校园,迷惑我们的双眼,不仅为了校园建设更加美好,更是为了让社会风气更加荡然;不仅是守护校园,更是守护我们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