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双红白色的平底凉鞋,大概三年前归属我有的.
现在,他们在垃圾桶里,原因在于,一是他们坏了,二是旧了的东西就应该丢掉。
想必会有这样的一个人群。他们不怎么喜欢买东西,买了的东西就是特别喜欢,一用就是好几年,即使坏了也舍不得丢掉,要么修理修理继续使用,要么就在一个不太妨碍的地方放在,至少心里有一种别样的安慰。
很荣幸,我就是这样的人。
而我的这一双红白色平底凉鞋就是这样一个表现对象。
鞋子很简单大方,走路也很舒适不挤脚。在这三年的过程中,有过无数次的开胶,买了无数次的502胶水把它一次次粘住,然后在下一个必要是场合继续穿出去。
如此以往。
可是今天,我把他们丢在了垃圾桶,我知道如果我再买一瓶502胶水把他们粘上之后,还是可以继续穿的,但是,我放弃了。
记得在书《不持有的生活》中,记录了不持有的物品有四种:
一是超出自己管理能力的物品;
一是不钟爱的物品;
一是无法回收利用或转送他人的物品;
一是不适合自己、与自己的生活方式不相符合额物品。
按这样的分类来看,应当是属于第四种——不适合自己的物品。不适合,所以就要丢掉。
在一开始所说的那一类人群,他们的舍不得会造就一次次的后悔,一次次的循环往复。
这双鞋子我也是曾经抛弃过几次的。在大学宿舍里,整理房间亦或在逛街之后,发现这双鞋子的多余性质,把他们丢在寝室垃圾堆的角落,等整理完东西一齐丢掉,可是在整理完之后发现,不丢掉也不会妨碍自己什么,于是又放回到原来的地方。我告诉自己不要这样,没有必要,又不是没有经济能力,把一双有些损坏、穿出去可能丢自己面子的鞋子继续保留也是无用,但是没有用。
一而再,再而三。
这次,终于有勇气了把他们丢掉了。
有一个很长的缓冲期,从开始萌发要丢掉的想法到现在,大约一年半。中间这鞋子还真是让我出过丑。
一次和朋友爬山,到达山顶后原本应是满心雀跃。但是别人的眼光不在脸上,而在脚上。我知道是我的鞋子有问题了。但是没有胶水,只好,从大摇大摆的步伐改为亦趋亦步。再加上回家的路上下雨,开胶的是鞋子的前半部分,能兜起水来,这样的情形也实在是难堪。
还有一次是参加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会议。自己是小组组长,需要代表讲话,站在小组的最前面,哪想这鞋子也出来凑热闹,张开嘴巴厚颜无耻地大笑。他们的大笑让我颜面无存。
如此种种问题,数次。
一年半的时间,缓冲得很好,没有了那份太过想要的感觉。因为平常都放在床底下的某个角落,现在,丢掉,就当他们还是在某个角落好了。
忘记也算是一件简单的事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