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味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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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



1913年在《艺术》一书中提出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一命题。把引起个人特殊情绪体验的客体称为艺术品;把线条和色彩的按特定方式的结合,称为“有意味的形式”。

这一概念,基本上否定了造型艺术的“型”,主张在欣赏任何造型艺术品时,都必须实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超越。从抽象中去发现“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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