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老人再婚3个月后离婚,坦言:我不做冤大头

伴侣的意义是在孤独无助的时候,给予彼此温暖与陪伴,同在一起生活、工作、旅行,相互搀扶,直到生命的尽头。



邻居夏大爷和再婚老伴领证仅仅3个月,便吵得不可开交,以离婚收场。

夏大爷自述:

我今年68岁,一年前经人介绍认识她,她53岁,相处半年彼此感觉都不错,于是在3个月前提出搬到一起搭伙过日子。

其实我不想领取结婚证,总觉得这个年纪了,合得来就搭伙过,合不来就散,省的因为一张纸给自己找麻烦。

本来她答应好好的,一起搭伙过,谁知仅过2天就改变主意,要领取结婚证。

现在人都是现实的,领取结婚证可以,但要写几条保证承诺,以防上当受骗。

一天,我约她出来,把写好的内容给她看,内容有这几条:

第一条:一室一厅的房子是男方全款购买,婚后女方有永久居住权,如果想要房子的一半产权,需要付给男方22万元。

第二条:领取结婚证后,一方如果生病住院,或者瘫痪在床,另一方需不离不弃,如果一方不照顾,毁约,需赔偿对方5万元才能离婚。

第三条:领取结婚证后,如果一方因矛盾吵架,生气离开超过1个月,婚姻自动解除,另一方需赔偿6万元,然后去法院申请离婚。

第四条:领取结婚证后,一切花销AA制

她看到这几天保证承诺后,二话没说签了字,并说道“我只想有个伴,我是想一心和你过日子的。”说实话,当时很感动。



就这样,我们领取了结婚证。

起初几天还挺好,就在她儿子儿媳来做客之后,发生了改变。

那天她儿子儿媳来,当着她的面吵得很凶,听着是在闹离婚。

争吵中,她去劝架,不小心被她儿子推到在地,当时就站不起来了。

到了医院,医生说很严重,需要做手术,手术费大概3万多块钱。

这件事本来就和我无关,我凭什么要出钱呢?我不愿做这个冤大头,所以当她和我提出借钱时我一口拒绝。

她身上只有两万多块钱,还差一万多,给她儿子打电话,她儿子不管不顾,于是她给她女儿借了一万多块钱。

出院后时,医生说需要卧床一个月才能下床。

回到家的那几天,我的确伺候她吃喝,给他擦身,端屎倒尿。

当然,我的语气是不好的,我也做不到语气好,本来就没有多深的感情,加上是她儿子把她推倒造成的,我凭什么照顾她呢?

起初,我和她说要她儿子出钱请护工照顾她,她也给她儿子打电话了,一直处于不接状态。刚领证就卧病在床,需要我照顾,心里真的不情愿,于是开始暴躁,反感,有时买两个馒头炒一盘青菜放到床头我就走了,不想在家,感觉压抑。



终于过了一个月,一天回家,看到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走了,还留下一句话要和我离婚,任凭我怎么打电话也不接。

就在离婚的前几天,她回来了,我直截了当地和她说离婚可以,但得赔偿我6万块钱才行,说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离婚的,如今是她违约了。

后来,经过几天的吵闹,最终她也没给我任何赔偿,我们就这样离婚了,可离婚后,很多人骂我,我真不到为什么要骂我呢?

不得不说夏大爷对待新老伴的做法的确有些过分。晚年再婚须谨慎,但谨慎并不是抱怨和不负责任。

夏大爷的新老伴也是位可怜人,夏大爷如此对待,儿子也不闻不问,导致老人左右为难。身为子女,不管父母是否寻求新的伴侣仍然要做到孝顺父母,照顾父母。

人到暮年,再婚找老伴更需要彼此沟通、包容、理解,如果一味地偏执、冷漠、猜疑、不近人情,余生不仅得不到温暖,更会让真心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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