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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世上的每一个人,无论你是英俊或普通、贫穷或富有、得意或失意,你都渴望能够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来温暖自己的心灵,度过自己这漫长的一生。
然而有很多人,在面对自己所爱之人时,总会觉得自己在外貌、学识、家庭等方面与对方不匹配,畏首畏尾,不敢勇敢地表达自己的爱意。害怕自己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时,会遭到对方无情的拒绝,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只能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个被你所爱的女孩,由于没有得到你发出明确的爱情信号,最后随他人远去。你只好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独自一人伤心流泪、后悔莫及。
诚如周星驰在电影《月光宝盒》里所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但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了我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前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样的错过,确实让人扼腕叹息。如果当时你能鼓起勇气、锲而不舍地追求他,这样的悲剧或许就能避免了。然而很多人由于自身的自卑,连最起码的勇气都丧失了,这是令人费解的。
其实,如果我们能不问结果,把追求一个人当做自己天生的权利,把追求一个人的过程当做行使权利的过程,也许我们的爱就不会变得难以启齿,我们会因此获得更多的机会,使自己迅速获得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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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追求一个人是否是我们的权利呢?我想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每一个人在出生的时侯,上帝并没有规定他要娶什么人为妻,也没有规定他要嫁什么人为夫。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成长,然后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遇到合适的人结合在一起。
关于什么样的人是合适的,也并没有一个恰当的标准。有时我们看起来很般配的人,没有走到一起;有时我们看起来一点也不般配的人,走到了一起。爱情这种事情,总是令人难以捉摸,无法预测。
但无论我们想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要有一方需要先付出行动,先向蓝天发出爱情的信号,以便对方能接收得到。也许有人会说“在爱情里谁先主动,谁就输了”,然而如果没有一方主动,却连赢的可能性都没有。
因此,在爱情这场游戏里,我们要赋予每一个叁予者追求的权利。这样,这场游戏才可能顺利的进行下去。也许我们会因为在追求一个人的过程中受伤,也许我们会在追求一个人的过程中疲惫,也许我们会在追求一个人的过程中迷茫......但如果我们因为害怕而不去做,我们永远无法在反复的试错中,找到那个适合自己一生的爱人。
上帝既然赋予了你这样的权利,你就应该大胆地去使用,大胆地向你喜欢的那个人说出:“我爱你。”而不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胡思乱想,偷偷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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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期望一见钟情,然而一见钟情是很少见的。大部分的爱情,不会从天而降,而是靠持久的追求所得。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行使自己的权利,去为他奋不顾身地做一些事,让他感动到流泪;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行使自己的权利,去融入他的生活,让他没有你就感觉到好像是拨掉一颗蛀牙似的,空洞洞的;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行使自己的权利,说要和他一起相守到白头......
追求他人就像要求工作、受教育一样,都是一种权利,你无需在乎他人怎么看待,只需在乎自己的感受,因为这毕竟事关你一生的福祉,而不是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