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四岁的时候,无儿无女,了无牵挂,实验室那些玩意都玩腻了,而苏州又好像很以文化情调自恋,我就为了打发时间,去一些没去过的场合看一些人物的真嘴脸。于是我就看到了一些,其中当然有作家。他们有的装模作样,谈笑风生,就怕人家把他当白痴了,所以万变不离他很屌的主题。有的木然坐在那里,人家不问,他就沉默,问了也是一两句杀掉问题,好像他坐在那里,就像暴雨天要躲在人家屋檐下不得不回答人家的问询一样。他的话语,只是一种最低限度地交换,而他可以做到三言两语应付后好快快地苦思冥想一些自己喜欢苦思冥想的事。这类人很少,因为人家不大邀请他们,除非他的才能侧漏冲天,这类人我很喜欢,但我一个都没遇见,我上面说这类人很少,只是我的美好愿望而已。当然更多的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时髦作家,谈到时髦,大家懂的,这类作家很吃得开,但也仅此而已,因为吃得开这个标准太低了。
我有一天想,如果我想做作家,我能写出有趣的东西吗?答案是肯定的。
这份自信,有两个来源。首先我在填报志愿时,我就作了打算。我要一边教物理,一边写作。我当初没有选文科,因为我看的书特别多,你想,一个孤僻得让人想不到是装出来骗人家女生的男生,他也不可能一直学习的,必然得找点中场休息要干的事。他来自偏僻的农村,家里穷得不能多买一块毛巾,他又能想到什么转移注意力呢?书读得多,就想得多,有时很兴奋地对自己说:孤独有什么可怕的,书能给我一切,包括美和美女。于是我的语文成绩莫名其妙地高,因为作文我就是轻轻地哼哼,想无病呻吟,也做不到,因为我好像染了某种香毒,吐出来的文字也剧毒无比,就像装着八百多字的匣子,在里面喷了十瓶一百毫升的香奈儿5号,然后密封起来,里面就有了吓人的浓情。而批改我作文的高一语文老师,好像都是四五十岁的闷骚男女,他们这个年纪,正是整天活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凄美中无法自拔,于是就和我文章水乳交融了。
但我不能选文科,因为我知道,如果进了文科,我别无选择,我肯定要选南师中文系。这样以后就一边教语文,一边写文字,想起来就无聊,苍白,可怕。这种生活,对于我这个从书中出来就不知道如何应付哪怕一句寒暄的人,无异于给一个想自杀的人两百粒安眠药。我理想的生活方式是:领导要我去送一封鸡毛信,但不规定我的路线。而我那个时候物理拜初中一个刚从盐城什么中专别业的新老师的胡言乱语,一直到高一结束,都神清气爽,井井有条。而化学,我就不说了,因为我对化学配方感兴趣,就像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对女性身体感兴趣一样,是身体本能的需要,绝对跟老师是人是猪一点关系都没有。
于是,我就选了理科。我当时想,物理可以让我保持头脑这块面包的酥软多孔,而读书写作又是防腐剂,这样,我就青春不朽了。
按计划,我进了校刊,在那里,我是唯一一个理科生,且像生了一堆孩子的闰土,所以他们就从心里怀疑我,讨厌我,但没有办法,我的文章经常在《扬子晚报》文艺副刊上挺尸,最后气得物理系的主任把我和辅导员叫过去狠狠地表扬了一顿,说我才高八斗,说辅导员管理有方,还说我为中文系争了光,因为他们都还以为我是中文系的。但白痴都知道他骂我不务正业,骂辅导员尸位素餐。
既然不能把我踢出去,那就另想办法。他们集体智慧是把我累死,于是他们就奉承我。他妈的,这帮以后打算以写作为饭碗的畜生杀起人来还真技术过硬。但我一个屁都没有,最后,他们实在找不到好话的时候,我就替他们解了围。我说,大家都知道,我写的都是爱情小说。
我的言下之意是:我的脑袋只识别爱情小说,其他的,它就六亲不认了,跟它的主人一样,就是个废物。而校刊的稿件,几乎没有爱情小说,这种流俗的始作俑者是小学初中高中的各个语文老师。他们说作文不能出现爱情,于是大家就要么干瞪眼,要么胡说八道,只有极少数以后能当官的懂得跟爱情通融得到高分,当然还有我这种说话都不食人间烟火的废物能写出高分作文,其他的,都是为了完篇,这就像结婚后要过夫妻生活一样,而我写文章,不是为了过夫妻生活,是为了享受。所以这帮学生,十多年,在写作这张床上,过的是什么日子。其实,他们这帮混蛋,如果奋起反抗,说没有爱情就没有好文章,那这些教育专家估计也只能俯首听命,说不定他们还会助纣为虐呢。因为他们心里估计也想看到学生作文篇篇都写爱情,甚至还想看看跟爱情密切相关的后续情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