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

花了几天的时间,津津有味地看完了余华的《兄弟》这部小说,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时被作者幽默逗得哈哈大笑,在沙发躺着看手机得老公莫名抬头看我,我笑着说,实在是太搞笑了,又低头把故事接着读,不时被故事中的人物经历的一些事情感慨,惊讶,惋惜,悲哀,流泪,看到了一代人的生活与经历。命运有时候不是你想如何努力就能获得同等的回报,命运总是跟大时代发展的趋势息息相关。看了故事,经历了社会,原本不信天的我,现在却有了别样的感受,在阅读中有时候更像是在读自己,理解自己,在故事中可以找到似曾相识和感同身受的处境和感受,在阅读中理解和明白人生。

李光头,宋钢是《兄弟》的两个任务线。他们从小命运就坎坷艰辛,我曾惊叹他们两个小孩子是没有父母,爷爷的保护下依旧生存下来感到吃惊佩服。时代可以摧毁一代人,时代也可以成就一代人。这个是社会的一个阶段,看到李光头的继父宋凡平和母亲李兰那一代人的生存的大环境,那个时代不是你所谓的努力就可以改变命运,前一天你还辉煌被簇拥得高高在上,明天就可能被捆绑着带着“大地主”的打牌游街示众,任由人踢打,吐口水,辱骂,还得笑脸盈盈点头道是。前一天是带头押送所谓的阶级罪人,后一天可能就成了阶级罪人。小时候,父亲跟我说,那个时代他跟爷爷都经历过,在很多文学作品也体会得道那确实是一个极其没有安全感的时代。

这是一部食色性兼具的一部作品,尤其是作品的后半部,有很多关于情爱,性爱的描写,这个说是人性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一个大趋势,俗语言:饱暖死淫欲,道尽人生百态。

李兰是李光头的母亲,她的典型形象是活在别人的眼中,一直在活在别人的影子下面,因为李光头的生父因为在茅厕里面看女人的屁股结果掉进茅坑死了,从此李兰就生活在屈辱之中;后来因为嫁给了形象气质温和也受人尊重的初中老师宋凡平,让她从此可以抬头做人,身上也渐渐有了一股傲气;再后来宋凡平死了李光头也偷看女人屁股让她再次活在自卑屈辱中。这个人物极具矛盾的悲剧色彩,一生经历了两个男人的死亡,但只有宋凡平让她觉得骄傲。李兰是怯懦的,一直活在他人的眼光抬不起头,同时又是那么勇敢,在宋凡平因“地主”的身份惨遭红卫兵杀害后,让抬尸的人砍断宋凡平的脚这样才能把他全部放进棺材里面,大胆承认她就是“地主婆“,”地主婆”的身份她不是不知道会给她带来什么危害,但她不怕,她因为他而感到自豪,骄傲。

宋凡平是一个善良乐观却又懦弱的读书人。他的很多行为举动让我匪夷所思。他是一个善良乐观的有担当的男人,从李兰的第一任丈夫掉进厕所,周围的人都在看好戏,大叫呼喊救命,唯有他跳进屎坑把人给捞了出来,虽然最终还是没有把他救起来,到后来周围人都看着李兰的笑话,主动帮李兰扛一些重物回家,最终是缘分让他们走在一起过上幸福的,仅此一年的生活。接下来文革来了,他辉煌光辉了一小段时光,接着就是被毒打虐待的故事了。在大街上被人吐口水,打骂,也点头道是他有罪,或许这个不是他的怯懦,是那个时代处在那样的境况下的人的无奈之举。在监狱里被打断了左手肿了,跟儿子说是因为很久没运动长胖了。这样困境的乐观不禁让人心疼,同时又敬佩他这样的人。他的死是因为答应了李兰要去医院接她才逃出的监狱,最后他被活活打死在车站。

李钢围绕李光头和林红来阐释了这个人物的优柔寡断,身上流淌着他父亲的善良,同时带有一些怯懦,跟李光头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李钢看重兄弟之情,因为爱上了同一个女人,李钢因为李光头也爱林红由此拒绝了林红的表白后选择了自杀;到后面李光头因为第一次创业落魄不堪,李钢把自己的饭跟他一起分享,结果经常吃不饱。早期,他跟林红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恩爱夫妻。每天下班都载着自行车等林红下班;自己饿着肚子也舍不得花林红给他的零花钱,想着可以留点钱给林红过好日子;从来不违背林红的意愿,除了最后一次他跟着周游外出挣钱,想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为了让林红开心,毅然选择了跟李光头断绝关系,要知道李光头在他心中的位置,以至于到后面因为是自己先断绝了跟李光头的关系,即使是自己落魄到穷困的地步也不找李光头求助。李钢或许是因为太爱林红不想让林红伤心才变得没有主见,变得唯唯诺诺,同时他又是固执的。

李光头像一个痞子,同时又是一个孝顺,知恩图报的一个人物形象。小时候的李光头是一个鬼灵精怪的形象,他说着别人嘲讽他的话当成了发现新大陆一般的话在嘴边,像一个天真的小丑,别人的嘲笑丝毫不影响他的发挥。长大后,十四五岁的他跑去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为此还发现了新商机,因为屁股还换来了他几十碗碗的阳春面和三鲜面,他的商业头脑或许是在这个时候已经凸显出来了。在母亲临死前,为了让可以让母亲少折腾舒服地坐着去乡下祭拜他的继父宋凡平的时候,他去收集了车,伞,椅子,去医院偷拿了吊瓶,连夜组装了一辆“马车”当母亲坐上车后,彷佛看到了宋凡平,心里又自豪又想到他小小年纪就偷看女人屁股又羞愧,复杂的心情反复在她心里交织。看到这些或许你的心情是复杂的,对李光头没办法下定义。李光头对陶青一直比较尊敬,因为从小陶青对他有恩。他的做事的品行确实令人敬佩,因为第一次创业失败,导致他所谓的合作人基本都血亏,当他会到自己家乡的时候,被几个合伙人轮流踢打辱骂,也不还手,自知感觉是亏欠他们的。当李光头做垃圾回收有盈利的时候,他就叫回他们收钱,并没有报复他们,这样的胸怀气度,他后面生意做得那么大身价千百万也是有依据可以寻找的。

这部小说让我看到了很多人的一生,对比当下自己的生活总感到庆幸,首先我们的生活无疑是幸福与安定的,不会像宋凡平和李兰那个年代和目前印度的社会当今的境况,那样的环境总让人内心没有安全感。当然现在的我们会有我们现代时代给于我们的难题,但不至于沦落到有人身危险或是涉及人的自尊的底线。同时人生真的是充满变数,人的什么阶段情况如何都不能决定下一阶段的,但需要勇气。李光头无疑是有勇气敢做敢为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知恩图报,孝顺的人,对于青少年时代偷看女人屁股是源于青春时期的冲动没有加以正确的引导,以及在他富裕了之后睡了很多女人的情节,这个是以前追不到林红留下的遗憾,李光头反复说到:“我已经不会贪恋爱了,我只会干恋爱”包括后面跟林红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说了同样的话,他少年的那份纯真的爱已经不复存在,最后李光头还是去找了林红,但那种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种爱了,而是为了得到以前得不到的遗憾。

读罢,前段故事,我捧腹大笑,后端故事,我纠结流泪。余华先生笔下的人物情感很丰富立体,其实余华先生对李光头也是站在支持的态度,这些人物做得事情不能简单用好人坏人来定义,更多的是要考虑到那个时代要人们做出的选择。就好比职场上也没有朋友或是敌人之分,只有利益之分。

如果你知道,你的人生很大程度上你是由你就可以决定的,是由时代的大趋势所决定的,那你是否还会独自焦虑,还是说去找到时代的趋势,应势力而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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