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三河市“禁用红蓝黑招牌”事件引发舆论持续关注。这场因城市管理任性而起的公共危机,从商户被迫改色到市委书记被问责免职,从程序失范暴露到深层次治理矛盾显现,不仅成为观察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典型案例,更是一场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的“大考”。事件背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主动亮剑、精准监督,如何推动纠偏治乱、标本兼治,值得深入探讨。
一、权力越界的“任性病”:三河事件暴露基层治理三大病灶
三河市强制更换商户招牌的决策,表面是城市管理举措的失当,实则是权力运行失范的集中爆发。一是程序违法暴露法治意识淡薄。城管部门仅凭口头通知便要求商户更换招牌颜色,既未履行听证程序,也未出台正式文件,甚至在记者追问时以“上级指示”搪塞。这种“文件未至、整改先行”的操作,直接违反《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折射出部分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思维惯性。更值得警惕的是,基层执法部门将“城市规划”异化为“领导意志”,擅自扩大政策范围,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中未禁止的黑色纳入禁用范畴,暴露出“权大于法”的治理逻辑。二是权力任性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招牌颜色看似小事,实则是商户的品牌资产和核心标识。蜜雪冰城被迫将红色招牌改为“丧葬风”绿色后,消费者调侃“绿雪冰城”,客流明显下滑;某眼镜店因招牌改色损失近万元,却得不到分文补偿。这种漠视市场规律、无视商户生存权的做法,直接违背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数据显示,三河市燕郊地区超千家商户受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逾千万元,而政策制定者却将责任推给“商户自愿承担”,暴露出对市场主体权益的极端漠视。三是城市治理陷入“审美霸权”误区。“统一即美”的治理理念在此事件中暴露无遗。三河市以“学院风、国际化”为由推行色彩禁令,却陷入“审美洁癖”的误区:一方面将红色、蓝色等商业常用色列为禁区,另一方面又对国际品牌网开一面,形成“国内企业低人一等”的荒诞局面。这种用行政审美替代市场规律、用“一刀切”抹杀城市个性的做法,不仅削弱了城市活力,更与“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治理宗旨背道而驰。
二、纪检监察“亮剑”: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监督逻辑跃升
面对舆论汹涌的公共事件,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快速反应、果断出手,展现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4月12日舆情发酵后,廊坊市纪委次日即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文件、走访商户、约谈责任人等方式,48小时内查清“决策程序违法”“政策执行加码”等关键问题。这种“事不过夜”的响应速度,既是对群众关切的及时回应,更是对“监督保障执行”职责的生动诠释。调查组介入调查后直指问题核心: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付顺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推动政策;市场监管、城管部门搞“层层加码”,将指导性文件异化为强制性命令。据此对市委书记作出免职处理,对6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既体现了“打板子就要打到痛处”的问责力度,也划清了“集体决策”与“个人专断”的界限。在处置相关负责人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处理,而是推动三河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这种“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的监督思路,凸显了纪检监察工作从“治已病”向“防未病”的转变。
三、破立并举:从个案治理看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的深化路径
三河事件虽已阶段性平息,但其揭示的基层治理顽疾仍需持续关注。纪检监察机关需以此次事件为镜鉴,在三个方面深化监督效能。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筑牢权力运行防火墙。付顺义到任不足一年便因“拍脑袋决策”落马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建议推行“三重一大”决策电子留痕系统,实现决策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对越权干预微观经济的行为及时预警。二是贯通监督合力,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此次事件中,商户通过社交媒体维权、媒体跟踪追问、纪检监察介入,形成多元监督合力。下一步可探索“纪巡审”联动机制,对城市建设、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搭建“营商环境监督平台”,实现商户诉求直通纪委监委。三是坚持人民立场,校准政策评价坐标系。纪检监察机关需建立政策效果回溯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企业获得感”纳入廉政考核指标。例如,对涉及商户利益的政策,要求必须附《中小微企业影响评估报告》;对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决策,实行“终身追责”。
三河市“红蓝黑招牌”事件,如同一面多棱镜:既照见了个别干部扭曲的政绩观,也映射出基层治理转型的阵痛;既暴露出权力任性的危害,更彰显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效。当前,我国正处在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唯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才能让“三河式闹剧”不再重演,让“店招的色彩”真正成为城市活力的注脚、营商环境的晴雨表。这既是对“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的坚守,更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