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亡是离上帝最近的距离,那么我一定要快乐的死去。
可是,何种死亡方式是快乐的呢?毫无疑问,是安乐死。
安乐死一词是舶来品,源自希腊语,译为“好死”或“善终”,现代的释义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大体与之一脉相承。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通俗的说,安乐死就是让病人无痛苦的死去。
但人的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规律,是人必须要经历的过程,通过药物或其他无痛致死术人为的提前结束人的生命,这有违伦理道德,是对道德和法律的不尊重。基于此,安乐死遭到了法学界和宗教阶层的人们极大的反对。
目前,世界各国对待安乐死态度不一。荷兰是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荷兰安乐死人数在逐年增加。安乐死合法化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大约一年前,我国台湾著名体育主播傅达仁,致力于推动安乐死在台湾合法化,选择通过安乐死来结束自己的生命;2018年5月10日,104岁的澳大利亚科学家大卫·古德尔赴瑞士接受安乐死,原因是这位出生于1914年的科学家觉得自己活得够长了;还有很多年前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美国电影《死亡医生》和西班牙电影《深海长眠》等,都反映了安乐死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接受。
我国目前不承认安乐死合法化,在我国国内实施安乐死的
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被视为故意缩短他人生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不过,随着名人效应,安乐死在我国渐渐被人们知道,但是离安乐死合法化,我国依旧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我个人认为:安乐死是值得提倡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安乐死是对于那些身患顽疾的病人的解脱。
虽然现代医学很发达,但是,依旧有很多病痛无法医治,就拿癌症晚期来说,病人在晚期要忍受巨大的疼痛,日复一日,人的意志都会被消磨,生不如死,安乐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解脱,让他们远离病痛的折磨,幸福的死去。
二、安乐死是对患者的尊重
选择安乐死,或许是一种体面。病人自愿安乐死,不愿被病痛折磨的变形,想优雅而体面的离去。而尊重病人的意愿,实施安乐死,无疑是对其最大的尊重。
我相信,安乐死的合法化未来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