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歌,可能不会从一开始就吸引到你,可它就那么悄无声息的一遍一遍的唱到你心里。既然要说这首歌,自然就要提起《夏至未至》这本书了。
前些时候热播的电视剧我还没看,这本书倒是惹我看了好多遍。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夏至未至》的时候是在初二,这也是我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不知道这么说合不合适,但暂且就先称它为言情小说吧好嘛。那个时候才十三四,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呢,对那书里描写的香樟树,傍晚的小山坡,对那夕阳与清晨都喜欢到不行,更何况是生动如画的少年们。
就在过去不久的暑假,恰逢电视剧的热播,我就翻箱倒柜的找出封存已久的书,在一个有点闷得下午又读了一遍,刚好与书里那闷热夏季里的香樟重合,再一次回到了那个充满爱恨悲观肆意又难过的小城。
电视剧和书里的内容有些不同,所以写到这里,我也说不清这是关于歌的心情,还是关于书的心情了。傅小司与陆之昂,立夏与遇见,好朋友之间,没说出口的感谢与爱太多太多了。我也常常与朋友开玩笑说:“男朋友来来去去,好朋友才是永远的”。然后在人来人往的街上喝着养乐多笑做一团。既然吸引了彼此,应该是有缘分在的吧,可是最重要的,一定是你身上有着我喜欢的光吧。
陆之昂有着无限的疯狂与热烈,是与傅小司的沉稳安静截然不同的青春,可当他们骑着单车,坐在山坡上,打开一罐可乐看着夕阳,聊天打闹的时候,让我看到的,正是与世界毫不相关最好的少年的模样。并没看起来那么幸福却乐观的遇见,总是耐心画画的立夏,两人挽起手臂的样子,是透过香樟叶的阳光下最温柔的光。夜夜等遇见晚归的日子,让所有难熬的夜不再漫长,立夏生日的晚上,宿舍楼下惊艳的遇见的歌声,让我感动。
想起这些年来陪伴身边的朋友们,我们一同经历难过与欢喜,走过在学校的众多清晨与夜晚,难过时翘课去操场,星空,和身边她们的眼睛,构成了我艰难的高中生活里,最灿烂的光。而我,多么渺小的一个我,在她们的眼里,也变得可爱,成为独一无二,也变成了被偏爱的人。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喜欢过一个像光一样的人。那个男孩,有着最好看的脸庞,有着亮的眼睛和好听的声音,总是偷偷跑去打球,还有着让人羡慕却不可及的好成绩。那个时候,班里应该有不少的女孩子都想和他多讲两句话吧,最幸运的是,他就坐在我前面的位置。恼人的数学题到他手里变得迎刃而解;小帅哥的叫一声,他就转过头笑眼看着你,问你“什么事啊?”冬天下雪的时候拿雪球扔他,他就从窗口位置抓些雪和你打闹。我们像最好的朋友,我也知道,他是光一样的男孩,是我不可及的美好的少年。
我们相处的时光,无疑是我青春里最棒的回忆,即使我知道,那样的日子,就像阳光倾落一般,拥有着,也失去着。可是那么优秀的人在眼前,就让我想要努力更努力些,好靠他更近,就像一个朋友说,既然你要光芒万丈,我添不了辉,也会白白净净,不黯丝毫。也是歌里唱的那种心情,如果你是遥远的星河,耀眼的让人想哭,我是追逐你的眼眸。
时至今日,他在南方,我在北方,也许再也不会有像过去那样,可以肆意挥霍的好时光,偶尔的联系,总不知道说什么,也会被各自忙碌的事情打断。他也许知道,或不知道曾经他之于我的意义,但他像光一样指引我前行的日子,永远都在回忆里,闪闪发光。
微博上有一句台词出现的很多,它说:这世界上有一千种等待,最好的那一种,叫做来日可期。我的他不是盖世英雄,没能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但也不妨碍我今生最爱是他。我们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平平淡淡的一生,遇到盖世英雄的可能太小太小,能有光一样的人相伴一程已经是幸运了。在以后幸福或难过的生活里,身边的朋友,记忆里那追逐的点点光亮,都是力量,让我们在大雨滂沱的清晨,依然相信彩虹。
写到最后,讲歌还是书或是电视剧更是模糊不清了,但我只是想要把小小情愫讲给你们听,希望你们会懂。过去的日子只能追忆,再回不来。而那些出现在生命里的人,却永远难忘,如席慕蓉先生的诗里说的,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