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小到大中肯或敷衍的描述中,我最认同对我外貌的概括,就是“耐看”。我有的是自知之明,所以别用“美女”叫我,叔叔我们不约。
因为没有“偶像”包袱,我的行为举动自行安排,很多疯癫的肢体语言没有“美”的枷锁,进而流畅自然,抬手就来。
因为也污染不了市容,避免了太多无知轻薄的恶意重伤,欺辱和蔑视。
因为无公害无污染交友无屏障无特殊目的,直接无埋伏少心机,没了豺狼虎豹少了穷凶极恶,更容易被发现真实的一面,你有趣就是有趣,无聊就是无聊,直观无需假动作,只要皮囊不是主要原因,所有的话题更容易单刀直入,省时省力,扪心自问我对自己的这层人皮打7.8分。
配合较匀称的身材和干净有力的眸子,女流氓略痞带雅的气质,可收可放的乖戾气场,符合自身特点的穿着搭配,人群中我的抢眼程度不亚于任何貌美人士。
可歌可泣的是,拥有综合性气场的我因为不够貌美所以不必肤浅,没有万人宠千人捧所以不必和百与众人渣周旋,没有特殊关怀前呼后拥所以不必矫情滥情,不担心被人轻薄不留意谁会跟踪。安全有保障。也就没机会得什么红颜薄命的公主病,以便深知自爱者终有人深爱,知晓没谁毫无缘由为你瞻前马后,都是套路都是野心有所图。知晓不会有众人哄抬身价,自持云端一不留神惨摔非死即伤。
因为不够丑,不会被人无视,不会自卑怯懦不出手,耽搁了美差佳事。一旦丑人觉得自己丑就会轻易变的更丑,反正脸差指定不会有合适的衣服,指定无法遮暇,不如承认黯淡也好站在人群后的角落,担心没人爱,确信自己爱的人永远爱不到自己。就算有再多的见识我的眼还是那么小,就算有再多的学识我的肩还是那么的溜,不如不出门不碍谁的眼,不被谁的眼神刺穿到自尊不剩分毫,不会自弃便拒绝无知。
我也曾在花季雨季嫉妒人中美卷,却在万卷书后万里路上得以释怀,先天的美会越来越淡,后天的美会越来越浓。先天的美容易蒙蔽双眼,后天的美却更容易发现世界。
真的是感激,那些爱我护我宠我的人,那些有慧眼的人发现了我内在的美,也让我见识到真正的人类,而那些善于发现的人又带领我去往了更加迷人的世界。
大多美人只有“美人”这一个标签。而我可帅、可萌、可酷、可点、可贱、可贵、可傲、可娇…任我心情,只要稍作修饰我亦可以美的精致引人侧面令人着迷,随意穿着我也可以慵懒颓废随风而去。
因为不丑,自信更容易生根发芽,它是我迷人的微笑,坚定的眼神,坦然的举手投足,使我有气魄,令我易从容,每一件我努力幻化来的特质弥补了我生来的不足都是骄傲都是欢喜。
不美是行千里路的保障,不丑是不被人距于千里的筹码,最终我如此钟意自己中庸的面貌,7.8分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