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极其想当然的孩子,究竟有多么想当然?在这里,举一个小时候做过的事作为例子,就十分明了了。
那大概是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娱乐工具还是很少的,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玩打火机,点火玩,所以身上一直带着一个打火机。除此之外,我还特别爱看漫画书,尤其钟爱哆啦A梦。
故事开始了,我当时在读的是私立学校,住在学校里面的集体大宿舍里面,一个班级的人住在一个大房间里面,每天晚上都有固定的熄灯时间,到点了就自动断电,整栋宿舍楼的灯全灭了,然后大家老实进被窝睡觉。然而那天我刚买了一本新的哆啦A梦漫画书,特别想看几页,那种感觉就类似于现在咱们熄灯后总忍不住要刷几个抖音视频,心痒难耐,但又苦于没有手电,最后我摸出来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用被子蒙着,打着了火机,用火机的火照着漫画书开始看了起来…
但是我没有看上几页,因为那时候的火机还是滚轮的,按久了,火焰会把滚轮烧化,烧的次数多了,齿轮会变形,打火机也就不能用了,最终因为滚轮烧的太厉害,火机用起来不太灵了,最终我只能悻悻的放弃了继续看下去。
后来因为打火机烧坏了的事情,还一直耿耿于怀,有点心疼那个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