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3:毛姆《总结:毛姆写作生活回忆》P272-324
“常想,生命太短,一个人没法自己做所有事,因此可以付钱给别人让别人替你做。”读到这句话时,感觉与我当下的生活太契合了!
前段时间,要注销公司,网上查了下需要七千多块。心想这么贵,还是自己跑吧!可是仅跑了一次,所花的时间与来回车费,算起来也都是不小的付出。如果这件事,要跑上五次十次呢?且做这样的事,我总是逼着自己去行动,因为内心抗拒,不喜欢。如果自己去做这件事,耗费的成本,不知道会有多高。且现在的自己,时间精力都极宝贵。
想通了之后,经朋友介绍,找了家价格合理又靠谱的公司来代理。如此一样,感觉身心都被解放了。
记得之前看过一本书《每周工作四小时》,本书作者就是一位极善于通过付钱的方式,把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外包出去。把自己的精力时间,用在更具价值的事情上。这不失为一种极明智的做法。
想想我之前做月子时找月嫂,后来找阿姨,也一样。不是因为我钱多,而是更看中自己想要的,所以我的身体与精神,都没有因为生娃带孩子受到影响。
以后,再遇到自己不擅长的,记得找专业人士。外包,看起来是花了钱,实则,没有比这个更实惠的了。算账,不能只算经济账,还是时间、精力与自己的情绪等。
愿往后,我们都能更聪明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