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的力量》

很多人在很多情况下,都会为其他目的——如生活安全、社会地位、事业成功、公共权力、优秀品质、来世报应——而牺牲个人自由;他们也可能为社会正义、人人平等、兄弟友爱以及其他许多价值观念,而牺牲个人自由,这些价值观念程度不同地与严格意义上的个人自由相冲突,人们当然不需要个人自由来实现这些价值观念。不是为个人争取生存空间(Lebensraum)的要求激起了那无数的反抗与解放斗争,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人们都愿意为此而献身。人们为自由而战,通常是为能有权要么自己做统治者,要么让自己的代表来统治——如果需要,他们宁愿接受严酷的统治,如古代的斯巴达人,日内瓦或新英格兰的清教徒;他们几乎没有个人自由,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能够参与,或者说他们至少自认为能够参与立法、行政等公共生活。闹革命的那些人通常认为,自由仅仅意味着,某种理论的信徒、某个阶级或社会团体夺取政权。他们胜利了,但是,那些被赶下台的人一定很沮丧;胜利的一方有时会压迫或奴役失败的一方,甚至大开杀戒。尽管如此,这些革命者通常认为有必要声辩说,他们是自由或“真正的”自由的代言人,并且宣称他们的理想具有普遍性;他们声称,就连其反对者的“真实的自我”也在寻求这种普遍的理想,不过他们认为,这些不幸的人或团体要么迷失了方向,要么找错了目标,因为其道德或心灵具有某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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