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微博上看到过一种性取向,叫 lithromantic,做出的解释是在你对某个人产生好感,而当他对你有同样感情后,你就会讨厌这种感情,甚至不再喜欢他。
讲真,其实自己也是有点儿这种情节的,但不会说好感演变到最后会成了讨厌,只是说真被喜欢上了,会恐惧,以至于想很多然后选择逃避。大概是长这么大从来没谈过一场恋爱,甚至说没有真真正正的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想和他在一起吧,所以到了最后,也就感觉学不会喜欢。
其实都是这样的,我们总是越长大顾虑越多,然后越难敞开真心喜欢上某个人,可是相对的也越来越渴望能拥有一段让自己撕心裂肺的感情,遇到一个让自己奋不顾身的人。可现实是,平静如水,岁月如花,没有刻骨铭心,唯有细水长流。
说来,我一直相信着一见钟情,我一直在想,我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非他不可。只是时间还没有让我遇到他,而我只能选择等待。或许除了一见钟情,我只是觉得我再也不会拥有足够多的时间去邂逅一个人,然后在干净明亮的时光里与他相知相爱相守。
人总是这样,当我们慢慢长大,即便你如何否认,已经懂得了人情世故的我们,注定逃不开世故人情。可身处漫漫红尘的我们往往赌不起一场速食爱情,而我偏偏也懒得不愿浪费感情。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他。他是我高中同学,现在是我好哥们儿,可其实曾经他喜欢过我,而我也喜欢过他。只是我知道他喜欢我,而他并不知道我喜欢他。
其实故事很简单,高一他告白,然而我们仅仅只算是普通朋友的关系让我觉得这是一场无聊而轻浮的闹剧。不安的示好,尴尬的回绝;无辜的耍赖,无言的装傻;一进一退,一退一进。然后突然有一天,其实就是一瞬间,他在不经意间撞进了我的心里。有点儿像小说里的情节,他站在我桌前说话,高高的身影逆着光,有点儿让人看不那么真切,我像往常一样,有一句没一句和他搭着话,忘记说了什么,我突然抬头看向他的眼睛,他眼睛不算大,可睫毛特别长,光晕下,睫毛打下细碎的剪影,眼睛里像装满了揉碎的阳光,柔和温暖,一瞬间突然明白了小说里说的宠溺的目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概念,也是一瞬间,我好像感觉心脏被撞击了一下。然后这一下,就持续了近乎六年。要我说,他大概是我最接近喜欢的一个人,为什么是最接近,因为我从未试图和他在一起过,正如同他不知道我喜欢他,我没有为我们争取过,也做不到为了他不顾一切。可也是因为他我意识到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很漫长,只是我再也没有这样一段美好干净的青春时光去这样喜欢一个人了。我想,那样一段时光大概是我最怀念最想回去的时光了,纯粹的近乎透明,美好的让人心动。
嘿,我喜欢你,但是你不要喜欢我好不好。
嘿,我喜欢你,可是我担心你不会像我喜欢你那样喜欢我。
嘿,我喜欢你,如果你喜欢我的话,请抓住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