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论语》八佾第六节,孔子又拿季氏们违礼的行为来说事了!季氏旅于泰山:泰山是周天子才能祭祀的,季氏仅仅是诸侯国鲁国的一个大夫,是没有祭祀泰山的资格的。季氏再一次僭礼了。
古话说债多不愁,蚤多不痒,季氏们干多了违礼之事。如果可以论刑的话,累加起来都可以拉出去毙了。但这一节重点不是要声讨违礼的行为。重点在于祭祀泰山这事,以及其代表的含义。
祭祀泰山自古是华夏帝皇的专利,以召告天下,本帝皇代天行事,是为天子。这里的天是华夏上空的天,天下专指华夏,不包括夷狄外邦。
所谓的代天行事,代的是全体华夏子民;所谓的祭天,某种意义上讲祭的是全体华夏子民的祖先。天子祭祖,祭的是天子其家庭家族的祖先;祭天,祭的是全民的先祖。
这里包含了一个意思,我们华夏民族有着共同的先祖,有着共同的血脉,流淌着相同的血液。
百姓家庭祭祀祖先,我们是先祖共同的后人,差不多祭到祖、曾祖一辈,再往上就含糊了。一个家族有族谱,家族祭祖就追溯得更远。大到一个地方,只能是以地方官员为代表,祭祀当地的名山大川,以代表当地百姓的共同祖先。而天子的专利就是祭祀泰山。
礼的根本是仁,仁的基础是家庭,家庭的根源是血缘,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祖先,五百年前是一家。
季孙氏去祭祀泰山。孔子对冉有说:“你难道不能劝阻他吗?”冉有说:“不能。”孔子说:“唉!难道说泰山神还不如林放知礼吗?”(译文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