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B与一份担保函

网友发了个帖子——昨天去办赴美签证被拒,在使领馆排了2小时队,过安检、留完指纹,面试时被问了四个问题:你在中国有没有受过伤害?从美国回来你担不担心受伤害?这次赴美目的是什么?你之前去过美国吗?护照上盖了214B的章,却始终不清楚具体的拒签原因。
214B这几个字,让我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自己申请赴美探亲被美领馆拒签的场景,这段经历我在小说《灰色年代》里有过描述,今日便不再展开。拒签之后,我就和一帮出国迷混到了一起,还结伴报名学三级厨师、啃外语。这帮出国迷每月都会去美领馆报到,他们对214B有各式各样的解读,不过有一条无需多言——就是被领馆认定存在移民倾向。
所谓拒签214B,指的是美国签证申请因被判定存在“移民倾向”而遭到拒绝,其依据是《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14条(b)款。
条款核心含义
默认假设:所有外国人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时,首先会被官方假定具有移民倾向。
举证责任:申请人需自行证明自身具备非移民资格,即在美国境外拥有牢固的约束力,能确保短期停留后如期回国。
说到底还是看国情,我国加入WTO后,我再去美领馆办签证,工作人员几乎没怎么提问就顺利通过,还给到了十年有效期的签证。我记得那会儿去日本旅游,还得向旅行社交十几万的押金,而去美国却完全不用。八十年代末也有特例,我几个出国迷朋友去美领馆通宵排队,一早打电话让我拿上护照过去,我当时没去,后来他们跟我说,一行人全都顺利过签了。
214B断了我的美国梦,但三舅这份经济担保函却伴我走过四十余载。它留住的不只是一场未竟的美国梦,更藏着剪不断的亲情,撑着我人生低谷时的信念,也连着一脉相承的族群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