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把这片文章的题目定为《你们怎么处理捡到手的手机?》,可是我还是气愤的把题目改成了有点讨伐贼寇的意味。事情的发生还得从前几天一位同事打电话说起。
上周的一个下午,我推开办公室的门见同事郭嘉在打电话,刚开始并没注意,可是,爱管闲事的我还是听出了弦外之音。等郭子挂了长达十五分的电话,我才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灵石县的一位同仁小白正月里陪同自己的母亲在省城一家医院求医问病,在不经意间忙乱的过程中,突然发现装在衣袋的“爱疯6S”不见了,着急的小白赶紧求助别人的电话拨打自己失踪的手机,谁知,手机并没有关机,就是没有人接,在随后的几天里,小白的手机一直处于畅通中。后来,对方接起了电话,告诉小白手机被他捡到了,手机可以还给小白,但是,必须出感谢费。小白说自己愿意出三百元人民币以示感谢,但是对方却说怎么还不得一千元。后来,小白通过调取话单,发现,捡到手机的人还使用自己的手机和别人通电话,细心的小白通过给拨出去的号码通电话才了解到捡到手机的人是左权县麻田镇XX村的,于是求助我的同事帮忙划价想拿回自己的手机。
有首儿歌是这样唱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对叔叔说了声,叔叔再见!”。当然,现在一分钱的分量已经没有当年那么重了,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我们不能忘吧!
更让我想不通的是,我将这件事和几个认识的话友聊的时候,他们竟然几乎都站在捡到手机的这位大神这边,有人说:人家是捡来的,又不是偷来的,好几千块的手机,出个一千块钱,有啥不行的?又有人说:这个捡手机的人算好人了,人家只是想换几个钱花,没什么不对的,要是一般人,早刷机解锁了。还有人说:出一千块钱,拿回价值几千块钱的手机,这买卖能干!更有甚者这样说:这位失主真抠,不就一千块钱嘛!丢机是小,丢人是大!……
当我问他们,如果你是小白,丢失了一部“爱疯6S”,你自己愿意出多少钱给捡到的人换回自己的手机?他们说可以和捡到“爱疯”的人砍价嘛!
哎!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想说的是那位捡来“爱疯”手机的小哥,你真是爱钱爱疯了。如果你在医院捡到的是小白给母亲的看病钱,你也能昧着良心揣兜里吗?革命时期,老区人民舍身救国,如今,你却拾金讨银。别人丢手机,你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