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酒归
晚饭后,灯灯神经兮兮地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我们隔壁家的那个女人又换男朋友啦,今天送她回家的男人不是之前的那个。”
隔壁的那个女人,其实我们也不熟。只是搬来这里的两年内,我和灯灯见过不止十个不同的男人送她回家了。
“哎,你说,这个女人的魅力到底是什么,前赴后继迷倒一大片啊。”灯灯笑得贱兮兮的,“活儿好?”
那个女人,看起来25、6岁的样子。要说模样,那是极好的。唇红齿白,小巧秀气的鼻子,肌如白雪肤如瓷,身材高挑凹凸有致,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那是上帝的宠儿。
“可是为什么每次送她回来的男人都比她年轻啊,比她小几岁,大多都是20岁的年轻男人?”灯灯不需要我搭理,自己又抛出新的话题。
“灯灯,好了啊,不要老是八卦别人的事,你追的电视不是更新了吗?快去看吧。”
说不上什么原因,我不太愿意与灯灯讨论那个女人,灯灯有意无意的抹黑让我厌烦,那个女人给我的感觉不是这样的。
“灯灯,我下楼扔垃圾了啊。”本来我是想叫灯灯一块的,无奈她看剧太投入。
楼下的灯还没有修好,我一手提着垃圾一手举着手机,借着手电筒的光摸索出门。左拐经过巷子口把垃圾分别丢进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回来时路过巷子口往里看一眼发现是那个女人,和一只猫。
她在喂流浪猫。
我突然在巷口停住,手里还拿着打光的手机,那个女人自然很快就注意到了。她朝我笑笑,晃晃握在手里的猫粮,轻声问:“要一起吗?”
踌躇片刻,我关了手机的手电筒,蹑手蹑脚靠近她和猫。猫非常投入地享受喂食,对我的到来丝毫不在意。
十分钟内没有交谈,我们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那只小花猫吃完碗里的剩饭剩菜和饭后零食。那只猫可能是流浪猫之王,淡定地在我们的注视下吃饱了还慵懒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喵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就慢悠悠地走开了。
那以后,我和那个女人的交集渐渐多了起来。
我知道了那个女人的名字叫黎黎。
我知道了黎黎已经28岁了。
我知道了黎黎有一个很爱很爱的人。
我知道了那个人的名字叫柯铭。
我知道了柯铭已经去世了。
我还知道了黎黎和柯铭的故事。
黎黎和柯铭是高中时认识的,彼此苦苦暗恋了对方三年,终于在高考后互相表白,然后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他们一起去了旅行。他们去了彼此的老家,看过对方水生水长的家乡,牵手走过对方穿开档裤时跌跌撞撞走过的路,玩了对方小时候不吃饭也一直闹着玩的游戏,还见了对方从小就熟识的街坊邻居朋友,然后腼腆但非常自豪地介绍彼此。
他们被同一所大学录取了,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拐弯抹角地从众多人那里得来了彼此的志愿,然后发现跟自己的志愿其实是一样的。
他们有一样的愿望和理想。上b大的医学系,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好医生。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就大三了。那天天气晴朗,柯铭在公交站旁陪黎黎等公车,送她去实习的医院。
“我仍旧不后悔,我痛恨,那种人本就应该被抓住,不应该留着祸害别的女孩。”黎黎语气坚定,但又非常痛苦,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那天,等公车的人很多,柯铭搂着黎黎尽量避免与别人的接触。但黎黎感到不对劲,她转头看见一个邋遢的中年男子盯着她,面色潮红,呼吸急促,双手放在前面不停地动。黎黎目光往下,脑子里一下子就炸开了,那个男人露出生殖器官,在手淫。
柯铭最先反应过来,他一下子把男人踹翻在地上,然后飞快俯下身体反拧扣住男人的手腕示意周围的人给他一根绳子把男人绑住。然而,他没等到旁人给他递绳子,那个男人一身蛮力撞开了柯铭,闪电般扯过他掉落在地上的黑色长包,包里有一把长柄刀。
黎黎看到中刀倒地的柯铭,整个人要疯了。没有人帮忙制止住那个男人,反而把要扑过去的黎黎死死地拉住。所有的人,围观的路人,包括黎黎,看到那把沾满鲜血的刀从柯铭的身体抽出来,又插进心脏里。所有人都看着柯铭,但柯铭只看着黎黎,目光坚定,眼里泪光点点。一眼万年。
后来呢?我问。
后来?后来柯铭就死啦。死在急救车中,去医院的路途上。
他一生憧憬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好医生,并且刻苦努力去完成自己的梦想。
到头来,他是进了医院,他进了停尸房,进了火葬场化成一捧灰。一切都是以死者尸体的身份。
但是,酒,他跟我说了一句话,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黎黎,好好的,找个像我这样的人……”黎黎模仿垂死的声音。
“我不明白,他没说完。是找个像他那样的人来谈恋爱,还是找个像他那样的人来结婚,还是找个像他那样的人……来爱我。”黎黎笑着,但眼神空洞,“找个像他那样的人来谈恋爱结婚么,他是什么样的人呢?温柔善良,挺拔帅气,勇敢正义,还有,年轻。他永远地活在了21岁,风华正茂的年纪。所以我答应那些跟他年纪相仿的人,同他们谈恋爱,只是,他们好像与他只有年纪相仿,都不像他,一点也不。”
“黎黎,你明白的。”我看着她。
她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短短几秒,眼泪就流淌满脸了:“我明白,我当然明白了。可是,哪里有什么人是像他的,没有人像他那样爱我,把我捧在手上,放在心里。没有的,我不找了,再也不找了。”
收到黎黎的信,是黎黎搬走一年后。
酒,我走了。不要担心我,我会给你报平安的。我要去完成柯铭的梦想,救很多很多的人。我只能给你说柯铭了,很多人都忘记了他 。
我前些天去他家的时候,没有进去看叔叔阿姨。因为我看到他们在院子里逗一个小孩童,笑得很开心,柯铭的弟弟和弟媳在一旁不知说什么也笑得很大声。院子的树摇曳洒落一地细碎的阳光,微风正好消除空气中的热气,一家人聚在一起逗小孩聊家常,这正是我和他想要过的生活啊。
酒,我们的朋友们也不记得他了。我和他们提起柯铭的时候,他们都露出迷茫的神情,想很久才轻描淡写地说是他呀。酒,他们都在过他们的生活。没有关系,我来铭记他就足够了。我用了很多年来接受别人对我的好,我这些年谈的恋爱告诉我,我真的只爱柯铭一个人。我没能看见他变成一个足够成熟的大叔,也不曾见过更加青涩的他,我与他相爱在花季般的年纪,我只能记住那些怦然心动。
我在最适合的年纪,遇见最适合的人,谈了一场最适合的恋爱,于千万人之中,他是我的唯一。酒,我只爱他,爱年轻时的他。所以,无关他人,我要忠于自己,一直爱他。
那就一直爱他吧,黎黎。反正柯铭在这个世界最后的模样是年轻张扬鲜活的,他值得你这样的爱。
给黎黎的回信里,我只写了这样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