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艰难唯一侠
从战国到晚清,二千余年,中国的封建时代虽然经历了数十个王朝,数百个皇帝,但社会的性质和风气,却老是像铁板一块,难得有所改变。贵者生即贵,贱者生即贱,不平等,不自由,长夜漫漫,人们仰望星空,却只有一弯冷月,几粒疏星,难得将这长夜照亮。
皇帝不可期。
清官只是凤毛麟角。
隐士山人不关世事、不问疾苦。
佛道神仙看破红尘,自管自个儿逍遥
侠,横空出世——不是官而敢操生杀、不是隐而不仕朝廷,不是仙佛而节义过人、功力超人……为了同一片蓝天下的生存,为了自由地支配自己,为了社会的公道和正义,两千年来,侠是自由和兼爱的象征,这两者构成了侠义理想的两大支柱。
自由是成为主人的活动”,自由使人可以自己支配自己的生存权利。当‘然,个人的自由也要服从于社会的秩序,但如果这个“秩序”并不考虑个人的“自由”,在封建时代秩序只是少数人制定,为少数人服务却又以“律法”、“礼制”的大帽子压下来,那就又当别论了。在古代社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秩序是以践踏多数人的自由为前提。无论是苟子把殷纣王称作“独夫”,还是历代皇帝自己称孤道寡,实质上都在表明别人不允许获得和他们同等的自由。这时,社会便失去了自由,要追求自由,必须打破所谓“律法”和“礼制”的秩序。
在战国的大乱中,产生了侠。
如果说当隐士是你不给我自由,我就去你没有管到的深山老林中,去享受那一点有限的自由;挺身任侠,则可以看作是你不给我自由,我就自己去暴力争取自由。
战国末年的韩非子,是中国最早谈到侠的人,是侠文化的老祖宗,他说侠有三大品格:
第一是“弃官宠交”。不要名位、不要爵禄,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这是侠。
第二是“肆意陈欲”。天生万物,本为人用。人要享乐于世间,也是理所当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分什么高下贫贱。
无拘无束,酣畅淋漓,豪放肆意,纵情挥洒。这是侠。
第三是“以武犯禁”。朝廷规定许多禁令,核心是维护君主的权威,保护朝廷的利益,却原来官官相护有牵连。百姓要自富自强、自主自由,朝廷便不准你富强、自由。什么有利可图,朝廷便不准你图。于是,有野心的、走投无路的,亡命天涯的,纵横江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平安自由,或者豢养了剑客,或者修炼了武功,谁敢逼我,我必反击!江湖自有江湖义,哪管他朝廷法禁与律例! 这是侠。
韩非子当时的立场,是目睹君权削弱、立意要建构一个高度集权的君主统治,因此,他的几乎所有目光,都是投在政治的角度上的。这一来,朝廷的集权和江湖的自由就刚好形成了一对十分尖锐的冲突。他对侠的三种品格的揭示,展示出一个较为完整的游侠自由观:
弃官宠交——对不自由秩序的抛弃。肆意陈欲——对成为主人的自由秩序的追求。以武犯禁——对不自由秩序的反抗。
再进一步综合归纳。则可以归为两个方面:一面是追求自由,一面是反抗和抛弃不自由。反抗和抛弃不自由表现为与朝廷的尖锐对立、追求自由表现为对任侠生活的高度放纵。
侠的行为,虽然时时不免矫枉过正,而又正是这一种大开大合的湖海豪气,更加激起血性少年的任侠豪情,回荡澎湃,傲然天地。“侠义”两个字,因此更加大放光芒。
自由,在历史上造就了侠的光芒,多侠惯得无拘检,又持长铗过谢桥;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行剑攻杀,快意恩仇,是自由;横行长街,剧饮豪赌,是自由;藐视名利,放歌山林,是自由;翩然归去,浪迹天涯,也是自由。侠义为大众广泛向往,却又不是人人皆可为之,侠义的理想,便汇流而成为一种绵延千年而不断不散、愈烈愈浓的、理想和梦幻的侠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