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按:2021年10月21日,某李姓男明星因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的事件席卷网络。各路网友从不同视角发表各自不同的意见或建议,如从道德视角、从个人信息保护视角、从公安案件信息公开视角、从媒体新闻报道规制视角等,纷纷各抒己见。本文没有以前述视角剖析事件,而是从法律制度演变及法治进步的角度,结合另一起明星嫖娼案即2014年某黄姓男明星嫖娼案,浅谈我国卖淫嫖娼收容教育制度的出生、质疑与死亡,进而从中触视中国法治的进步。
说明: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在文中简称为《严禁卖淫嫖娼决定》;
2、《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文中简称《收容教育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文中简称《立法法》;
4、《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在文中简称《废止决定》。
正文目录:
一、收容教育制度的出生
二、收容教育制度的质疑
三、收容教育制度的死亡
四、结语
正文如下:
一、收容教育制度的出生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五十一号令公布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简称“《严禁卖淫嫖娼决定》”)。根据《严禁卖淫嫖娼决定》第四条:“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严禁卖淫嫖娼决定》及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收容教育办法》,是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对卖淫嫖娼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六个月至二年处罚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当时对黄姓明星采取收容教育处罚措施的法律依据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严禁卖淫嫖娼决定》(2009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三款“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收容教育办法》(2011年修订版)第九条“收容教育期限为6个月至2年”。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2019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简称“《废止决定》”)。根据《废止决定》第一条:“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自此,《严禁卖淫嫖娼决定》中的收容教育规定与《收容教育办法》退出历史舞台,被正式废止。
根据《废止决定》第二条:“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执行。”该规定对2019年12月29日前公安机关依据收容教育制度规定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的合法性争议画上了句号,即承认2019年12月29日前的收容教育决定的合法性,但对正在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应立即采取解除措施,予以释放。
四、结语
基于对卖淫嫖娼收容教育制度的出生、质疑、死亡的全过程梳理分析可知:从现行法律规定看,本次嫖娼案中的李姓明星,将不会出现与2014年嫖娼案中的黄姓明星一样的被行政拘留后再被处以六个月及以上人身自由羁押的处罚结果。
从2014年到2021年,两起一样的明星嫖娼案,两位主人公所面对的则是两种不一样的处理结果。时光漫漫,从该两起明星嫖娼案的具体个案,从卖淫嫖娼收容教育制度的产生、质疑与废止,我们看到并经历着中国社会法治正向前迈进。普罗大众始终坚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的道路上,法治必是中流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