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曾经求而不得的恼怒

文/七木阿七

2017.04.11 11:30


「嘿,

   谁曾在你心上,

   别来无恙?」


My first love

小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时,用来喜欢那人的方式总是拙劣且野蛮,一点都不讨巧。

我们总是想尽一切可能的方式,来吸引那人的注意。尽管这些方法,如今回忆起来,都是那么糟糕,尽显蹩脚。


那时,我们明目张胆地把那人的名字记在违纪名单中,甚至以扰乱午休纪律为由,再滥用职权责令他围着校园里的花坛跑步。完全顾不得次日可能到来的未知报复,仅仅因为,不喜欢看到他同其他女生窃窃私语。

要么,就手握书筒满教室地追着那人跑,然后双双被班主任揪到教室外贴着墙罚站,要么就夸张地大笑,用尽力气回骂…

要么逢人就肆无忌惮地泄露那人的窘事,用笔戳他的后背,最后,害得他一学期都因为脏脏的衣服,不知被他老妈揍了多少次……

再或者,就是站在他面前盯着他,就那么看着,然后大哭。为,这么多年了,他身边的女生不停地更换着,而自己却喜欢了他这么久,觉着委屈,就发疯地哭,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这样的自己到底会有多糗……


有人,为当初这些无来由地想要引得一个人关注目光的喜欢,取了一个叫做“初恋”的名字,再次听闻,当初脸颊滚烫的温度,如今依旧。

尽管,快十年了,两人始终都没有在一起。

尽管,这场喜欢,从来都只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曾经,那些我们咬牙切齿扬言着的求而不得的,对那人的痛恨,现如今,都变成了泯然一笑,仅愿你我,各自安好。



别怕我孤独,我就是自己的归宿。

我是曾经的丑小鱼,今日的七木阿七。

时光冗长,谢谢你,也曾有那么一刻,愿意为我驻足停留。

             荔枝FM 1939075·拥我入怀


闲时有意,便得以将三三两两的心事流淌笔端,诉于音中。这是我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写自己的文字,也曾,第一次,录了自己第一期的电台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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