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神话中,玫瑰集爱与美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在世界范围内,玫瑰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红玫瑰的花语——热恋对方。
上个月他给我写信,写到:“ 突然想起第一次约会,在史公塔下,焦灼的人一次又一次催促他的心上人,直到日暮,直到月明。
熙攘的人群与车流中,期盼已久的她终于踏着热恋时的若隐若现的歌声降临。
心里的石头落起,却又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忽的提起——他想一次约会,一段热恋,一场年少时轰轰烈烈的爱情是该以一束花开始的。”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那天中午,我像往常一样姗姗来迟,卡点的技能从初中到高中,失手的概率也越来越大,继而是频频迟到。
当我从讲台上尴尬穿过 ,跳入我第一排四面环绕的座位时,陡然发现椅子上有个黑袋子,慢慢打开,是一束玫瑰花。
从小记忆里,我似乎有点花粉过敏,所以妈妈总是谨慎地让我离花花草草远些。但那天我一点也没打喷嚏,花很香,一共九枝用粉色的包装纸扎地很精致,像极了少女的脸庞。
小时候我喜欢白色,反倒是长大了以后越来越喜欢粉红色。后来家里装修的时候,无论是被单,窗帘还是贴纸,通通都是粉红色。
他说: 这算不算投其所好?
嗯emmmm,怎么不算呢?
这也算是我第一次收到表白性质的玫瑰花,满满一束,明媚而张扬。在此之前,我只见爸爸送过妈妈,那时爸爸会昂着头,像个孩子一样等待夸奖。
鲜花虽美,却也易逝,即便我把它养在我奶奶那边。奶奶养了很多花,对花的繁殖生长颇有研究。
还有一点原因是因为我妈禁止我早恋,如果她知道,我会嗝屁。但是最后,它们也逃不脱凋零的命运。
但爱,仍在继续。
他继续写道:“对,就是如此,下次去迎接你——我独一无二的阳光。我想我会为你献上一束稍显逊色的鲜花。”
但那天很不巧,在回去路上我们仍在吵架,短短一个小时哭了又笑了,最后他故作高深地说:咳咳,不跟你说了,我要接我女朋友去了。
我本来打算抵抗到底,绝对不跟他先妥协低头。
但走出高铁站看到他的第一眼,心就软了。这也许就是见面的魅力吧。异地恋总是充满了心酸,因为隔着屏幕,我看不到你的眉眼,握不到温暖的手,没法给你大大的拥抱。而见面就不一样,见面会心软,会感受到眼前人感情的外溢,高于文字,发于内心。
当时发了朋友圈,还被闺蜜们调侃了半天:
我自知没有鲜花美丽,也明白我总会衰老长皱纹,迎来我这朵普通小花的花期。
但谢谢你,让我的青春也有过轰轰烈烈的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