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条例》的修订与实施,为乡镇机关单位的日常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乡镇机关单位提出了更高要求。乡镇机关单位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节约意识
《条例》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从严从简、依规依法、提质增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深化改革的原则。乡镇机关单位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深刻认识到节约的重要性,自觉抵制铺张浪费行为,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规范工作行为
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乡镇机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同时,要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规范公务活动管理
在公务接待方面,乡镇机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在会议活动方面,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在公务用车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
加强资源节约管理
乡镇机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从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做起,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和技术,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同时,要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避免浪费。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乡镇机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公务活动、资源节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对铺张浪费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乡镇机关单位要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修订与实施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过紧日子,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树好榜样,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