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表弟要结婚,我和弟弟应邀参加他的婚礼。小车在平坦的依七公路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后,转弯驶向通往表弟所在村子的小路。小路由砂石铺就,车行驶在上面,摇摇晃晃,虽然如此,路况已不知比记忆中要好了多少。立夏刚过,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禾苗绿油油,湛蓝的天空下,满目的鲜绿,让久居在钢筋混凝土丛林里的我看得神清气爽。摇下车窗,一阵清新的春风扑面而来,我贪婪地呼吸着,用嗅觉来复活埋藏在脑海深处的点滴回忆。
村子不大,进了村子,远远地就看见村里另一边有一家门前插上了红旗,迎风招展。门前停了几辆车,聚了不少人。现在农村婚丧嫁娶时大操大办是常事,且有愈演愈烈趋势,人情费也水涨船高。身在局中,能免俗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当老实人要吃亏的,大家都变着法子暗中较劲,所以挺能理解表弟他们一家的。
表叔正站在门前,迎接络绎不绝来贺喜的客人,看到了我,他老远地就奔了过来,使劲地握着我的手。表叔比我大十多岁,我们叔侄俩二十多年没见了,他知道我听力不好,就没跟我多做寒暄。表叔边握住我的手不放,边和我旁边的弟弟说什么,我想大概是询问我的近况吧。眼前的表叔已不是记忆中那个器宇轩昂的文学青年了,才五十出头的他,古铜色脸上皱纹深深,鬓边尽是白发,身形有些佝偻,想是常年累月在农田劳作留下的印记。虽已是五月了,但表叔还穿着毛衣,打扮土里土气,他的热情中带有乡下人对城里吃公家饭人的丝丝谄媚,这让我既不适应又不自在。
表叔和弟弟寒暄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吹唢呐的人。乡下的三百六十行职业中,这也算是一行。他们的嗅觉非常灵敏,哪里有红白喜事,哪里就出现他们的身影,主人家在这样的大日子,是不吝地给他们红包的。表叔松开我的手,去应付吹唢呐的人。吹唢呐的人在鼓起腮帮子卖力地吹着,我凝视着他,心神有些恍惚,突然感觉一切似曾相识。是的,就在此地,三十多年前,同样的唢呐声,时而悲壮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在贺喜的人群中低吟高唱。尘封的记忆碎片从脑海中一块一块地浮现出来,唢呐声在我失聪的耳边回旋飘转,经久不散,我清清醒醒地听到它响在现在,也响在过去。
思绪倏忽间被拉回了三十多年前。
记得那一天,爸爸带着不到十岁的我,连同几个亲戚,坐一辆马车,翻山越岭,走了十多公里,去参加表叔的婚礼。表叔是我家远亲,估计已经出了五服了,但因为他在镇里上中学时在我家借住了几年,所以两家关系很亲。我们从早上出门,走到半路,天忽然刮起了狂风,腊八天气实在是寒风刺骨,不一会儿,又下起了大雪。等我们冲破大风雪,到了村子里时,已经快到了午饭时间了。
宴席摆在舅爷家那三四间土房子里。几个屋子,从炕上到炕下都摆满了。上的菜有油炸果子、炸丸子、油炸小黄鱼、鸡肉土豆等,虽然现在看来不值一提,但在那物质匮乏的八十年代初,已经很丰盛了。何况还有大白兔奶糖和爆米花这些孩子们的最爱,我在炕上,吃得肚子溜圆。不过虽然我年龄幼小,也感觉到了大人们好像都在强颜欢笑,空气中流动着一丝压抑的气氛。后来,从大人们嘴里,我才知道,原来新娘的娘家人一个也没有来!
表叔携着新娘子来向大家敬酒,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新娘子,但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她,后来恍然大悟,原来新娘子是表叔高中同学。表叔上高中时,我还没上学,常去他教室西边一片柳树林里玩耍。我在柳林里戏弄蚂蚁、玩毛毛虫、捉蜜蜂,自得其乐,那时,在我童真心灵里,满林子仿佛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悉悉卒卒地片刻不息。玩累了,我就趴在表叔班级的教室窗前,专心致志地看观察表叔,还有他的老师和同学。未来表婶就是这样认识的,她很漂亮,在同学中非常亮眼。我非常喜欢她聚精会神听课的样子,从侧面看去,她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杏眼非常沉静,加之挺直的鼻梁、高高的脖颈,给人一种既高贵又冷艳的感觉。那时刚恢复高考不久,像表叔这样能上高中的人可谓是人中的佼佼者,只可惜那时高考录取率太低了,一个小镇的中学,能考上大学的凤毛麟角,表叔和他同学一样,自然而然落榜了,回乡务农。其实表叔算得上才子,我最早的文学启蒙,就是从他那里开始的。多年后,每当想起他,我还常常为他惋惜,只怪他生错了时代。时代就像大潮,谁也脱离不了所在时代的局限,有幸能做弄潮儿的人又有几多呢?绝大部分人不还是得随波逐流吗?所幸表叔长得一表人才,加之脾气又好,人又有才,博得美丽的未来表婶好感也算挺正常的事,算是没白上一回高中。两人是同村的,既是初中同学又是高中同学,可谓郎才女貌,又是自由恋爱,本来应该算是一对神仙眷侣。
但是,后来,我从大人口中才知道,女方家是激烈反对这门亲事的。他们嫌表叔家穷,又没什么社会地位,而表婶上过高中,有文化,加之自身条件又好,本来指望靠着表婶攀上高枝的。表婶也算硬气,不顾家人来什么软的或硬的,就认准了非表叔不嫁。最后娘家人拗不过她,气愤愤地随她去了。表婶可算是净身出户,什么陪嫁物品也没有带来,也没带来她家人一丝一毫祝福。
表叔和表婶仓促结婚,他们怕夜长梦多,怕娘家人来闹事。当他们来我们这桌敬酒时,但见新娘子身着红夹袄红棉裤,连皮鞋都是红色的,梳得像麻花粗的乌亮大辫子上扎着红头绳,人显得既喜庆又光洁,像一朵红色的腊梅花。这是我第一次正面端详新娘子,发现她比侧面看来又有一种美丽。现在回忆起来,感觉她无论从相貌和气质上,都有几分像演员刘诗诗,这是后话了。大家都看得出来,新娘子虽然笑靥如花,眉宇间还是掩藏不住淡淡的忧伤,眼角间甚至依稀有泪痕。其实想来也难怪,一个女子,在自己最幸福、最辉煌的时刻,却没有自己血浓于水的亲人来见证,甚至收不到他们丁点的善意和祝福,内心怎能不会凄伤呢?
当夜,因为大雪还没有停,我们留宿在舅爷的邻居家里。第二天早上,我被一阵喧哗声惊醒了,进进出出的大人们一个个神色凝重,间或听到妇女们的哭声。原来,舅爷有早起的习惯,当天早晨,天刚蒙蒙亮,舅爷就起床了。看到小两口屋子还没有动静,舅爷心头无由地窜起一股邪火——乡下人是很重视面子的,亲家无言的蔑视让这个老实巴交的老人无比憋屈,加之传统的宗法观念在这个不识字的老人心中根深蒂固,想给新进门儿媳一个下马威,于是在小两口门外对儿子说了几句,当然,话是含沙射影,给媳妇听的,让他们赶紧起床做饭。舅爷的话也许说重了点,新娘子本来心理就很脆弱,听了颇委屈,向表叔抱怨了几句。表叔婚礼上喝多了酒,加上一夕的欢爱,疲乏得要死,对新娘子的抱怨,不耐烦地回了几句,俩人吵了起来。新娘子在被窝里哭了一会,然后穿衣出去了。开始表叔没在意,以为新娘子去厨房张罗去了。过了一会厨房还没动静,表叔穿衣去找她,屋里院里找不到,慌忙出门去找,村子里找不到,再出村去找,最后在离村里一里多远的树林里找到了她。新娘子身着昨天婚礼上穿的嫁衣,吊死在一颗松树上。一袭红衣,在白茫茫雪林中格外耀眼。
娘家的遗弃、婆家的冷漠、枕边人的冷淡,击碎了这个弱女子最后心理防线。她一时想不开,钻了牛角尖,走了极端,在最美的年华,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新娘子和娘家吵翻的时候,曾经说了一句狠话,说从今后是生是死都不用他们管,没想到一语成谶。怕她娘家人来闹事,新娘子仓促间被埋在那片树林里——用草席卷着、身着那身红嫁衣,就这样去了天国——如果有天国的话。
表叔把自己关进新房里,像丢了魂一样,躺在床上不动弹,连续几天不吃不喝。最后舅爷和舅奶跪下了求他,他才出来进食。同样痛苦的是舅爷,他本来是极忠厚老实的人,一辈子与世无争,就因为说重了几句话,从此背了如山重的良心债,活了不到六十岁就去世了。
思绪倏忽间又拉回了三十年后的现在。我凝视着站在大树下的表叔,破碎的阳光透过大树,星星点点地照在他身上,照亮了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沧桑,一如舅爷当年一样。人生真如白驹过隙,忆昔当年时,我童趣未泯,表叔正风华正茂,他总爱开玩笑地往上拔我的脑袋,美名其曰:“拔萝卜”。他常带我去田野,捉蝈蝈,表叔编蝈蝈笼子的手艺很好,堪称一绝。他还拉我早晨跑步,常常,我们四点半就起床了。公鸡都还没有鸣叫,沉寂的山,静默的树,四周一片寂静寥廓,皎洁的月亮半挂在清澈的的夜空,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银霜,此情此景,我多年后还是常常回忆起。表叔还是个文学青年,有很多藏书,从他那里,我读到了《三侠五义》、《包公案》、《龙虎斗京华》等等,给了我最早的文学启蒙。后来,码字成为我的业余爱好,成为我排遣孤独寂寞、倾诉心曲的工具,表叔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只是,岁月催人老,表叔如今已非我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青年了。
在时光长河中,每个人都是急匆匆的过客,所谓的永远,我们能确实的只是它几十年的片段而已,或者它根本就不存在。人的生命既然如此有限,而爱的变数又那么巨大,谁也不能保证从一而终,这样说来,人间的至爱至情到头来无不是悲剧,“永恒的爱”往往成为情侣冲动时的呓语,它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同样地,人性中弱点也让人离永远渐行渐远,对人来说,往往失去了才知道可贵,才知道珍惜。我非常想知道,对当年那个为他薄命的红颜女子,表叔心中还有几分怀念,几分爱恋呢?
表弟的婚礼结束后,表叔一再要求我和弟弟住一宿再回去,说许久不见了,得好好聊聊。新表婶很是勤快贤惠,一直在厨房忙碌着,最后端上来满满一桌菜——小鸡炖蘑菇、辣椒炒肉、蒜薹炒腊肉、排骨炖豆角……菜很好吃,带有原味的清香,城里的餐馆很难吃出这味道来。表叔边吃边和弟弟拉家常,我在一边“闭耳塞听”,思想忍不住又溜号了。我在想,两个表婶:一个虽然只与他有一夕之欢,却是他的发妻,并为他送了命;另一个与他相濡以沫走过二十多年的光阴,并为他生儿育女,这两个表婶,表叔到底喜欢哪个多一些呢?!
晚饭后,表叔安排我和弟弟睡在西屋里。巧合的是,这个屋子正是当年表叔的洞房。表弟很早就出去打工了,新房也安在镇上,这个屋子已空出来很久了,从屋里摆设来看,表叔隐隐约约地把它当成了收藏回忆的私密空间。在书架上,我竟然发现了几本当初让我爱不释手的书,书页已经泛黄了,翻着翻着,过去的记忆穿越时光扑面而来,让我心中五味杂陈。在书桌 最显眼处,摆着一本《圣经》,书快翻烂了,想来表叔信教信得很虔诚,相信有来世,相信有天国。只是,若他们来生再次相逢,是泪流满面,有千言万语要诉说,还是痛苦不堪,只愿当初莫要相识好?
寂静的夜晚,我躺在炕上,好像嗅到了已赴黄泉的新娘子当年的气息。思绪让我翻来覆去,难以入眠。自古红颜多薄命,我为她深深地惋惜。其实,人生确实没有绝对的公平,别的不说,在母腹中,胎儿性别一决定时就分出差别了。卡勒德.胡赛尼在《追风筝的人》中借男主人公之口,说出了男人面对弱女人时,常常因为占尽便宜而涌上心头的负罪感:“我对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感到畏怯,而这全部因为,我赢得了那场决定我性别的基因博彩。”我又想,《圣经》上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那么,表叔已经又有了伴侣,当天国来临时,死去的新娘子和谁联合成一体呢?
深夜里,我起床上卫生间,惊讶地看到表叔仍然没有睡,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凳子上,抽着烟,默默地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香烟微弱的火光在黑夜中忽明忽暗,那一缕缕青烟带有几分凄凉萧索的气息。在表叔凝视着的方向,有当年新娘上吊的树林,她也埋葬在那里。
第二天吃完早饭,我们要走时,表弟带着新娘子适时从镇上新房里赶回来了,给我们道别。表弟个子很高,新娘子娇小玲珑,两人走路时,相偎相依,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好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我心里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新娘子接电话时,我无意间瞥见了她手机铃声是《爱的天国》。
回程时,小车恰巧路过那片树林。树林比我记忆中疏落了许多,也看不到自杀的表婶坟在哪里。山风吹来,吹得满地枯黄的榆钱儿踉踉跄跄地翻滚,仿佛喑哑地响着无数小铃铛,带着几分不真实的味道,如梦似幻。
回到家后,突然想起那首《爱的天国》,在网上百度了一下,立刻就喜欢上这首歌了。虽然我已听不到美好的歌声,但只要心中自有旋律就足矣。歌声在我心中流淌,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有谁能够告诉我
时间的海多深
你和我的心明明曾经是相爱的
是否你还听得到
我呼喊你的声音
为何我有种靠不近你的心情
越来越不能够相信
生命之中没有你
好像天国没有美丽的嫁衣
为什么在我的眼睛
总有预感将要下雨
就算走在人群里也觉得好孤寂
为什么在你的眼睛
我看不到你的疼惜
难道爱已融化在时间里
有谁能够告诉我
爱的天国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