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这个专题呢,主要是写写nhk的小伙伴,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小学写作文最先学的就是状物嘛,“状物”状着状着就开始“状人”了,其实自己写人,想的是自己的过去;看别人写人,想的还是自己的过去。大家不妨也想想自己的过去,最精彩的部分是不是都有那么几个神奇的小伙伴呢。
这次给大家带来,小哪吒小学时期的小伙伴们~
(研究证明,我在精神混乱时,主语会在nhk和小哪吒之间有缝切换)
这是一所子弟小学
父母在大型国企上班的同学,可能对“子弟”二字并不陌生。字面意思嘛,给职工“子弟”读书的小学,称为“子弟”小学。可也有偏差:一是职工前面,少了“普通”二字,大领导大干部,是不屑于把自己的儿女放到子弟小学里的;二是“子弟”用来指代年轻后代,是古人的惯例,但于现代来说,总是少了女性,毕竟上学的里面女生比例是要比华科高的。我倒觉得,改为子女小学,虽然听着不顺,但因为男女平等,总会被接受的。话说回来,子弟小学拿的是企业的钱,大多教学水平不高,学校招收的生源当然水平也不高,所以水平低的,不用挤破头便可以进去;水平高的,固然是不屑于来的。
只有一种子弟小学是大家挤破头要进去的,那就是解决教职工子女读书的小学,它有自己的名字——附属小学。一般师范院校的附小,是很厉害很抢手的,往往拿到的是那个社区,甚至那个区最好的学生。而我所在的煤矿子弟小学,跟上面的一点关系没有,就是一家大型国有煤矿的职工子女所在的学校,学校很普通,学生什么样的都有。但我从未觉得自己普通,比如插班生的入学考试我拿的就是很高的分数(这里解释一下,我在老家运城上了半年一年级,然后来太原插班重上,因为没有上过大班还是学前班,所以那次考试还是挺让我骄傲的一件事儿)。
那为什么没有去更好的小学呢?煤矿职工社区的大环境是不那么看重子女教育的,不想折腾,也没有精力去折腾——折腾半天,不是个好苗子怎么办。好在我父亲是大学生,知道教育很重要,虽然学校差,但学习上他是一点没有让我得过且过。
对小学的介绍,笔墨已经够多了。之所以写这么多,是因为我过了很久才意识到:我描述的杜鹃,如果没有特定的铺垫,到听者那里可能就成了荷叶。
任
这是一个性格跟我很像,家庭组成,家庭位置都跟我很像的家伙。我们都是父亲在煤矿上班,母亲在家做全职太太,姐弟俩在上学。有趣的是,我们当时都住在一种叫做“旅馆楼”的楼房里,叫旅馆楼是因为它每家都很小,一层20多家,和一个个旅馆的房间一样,面积也就比华科的宿舍大一点儿。他们住4楼中间,我们住3楼中间,这种布局就决定了我们两家肯定是“知根知底”,因为在旅馆楼里,并不存在绝对的隐私,反而更像一个大家庭,哪家出了什么动静,本楼层的人马上知道,隔楼层的人也是当天就知道了。我家搬来得晚,但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们很快就成了好的玩伴。
这个家伙可以说是开风气之先的一个人物,因为我所能“见识”到的任何奇怪的玩物、刺激的冒险、甚至交际圈的扩展,皆是由他而来。他身材很瘦长,但是体力特别的好,长相从现在来看,倒有点印度味。什么新奇事物,别人没玩过的,他敢第一个玩;别人没做过的事情,他敢第一个做,“孩子王”的称号也便是这么得来。而我的追求呢,并不高,什么事情,都由他出头,因为离得近,又关系铁,我也就成了“副孩子王”。只要他来找我,我必然是去的,因为可以当一当副孩子王,而不是边缘的小喽啰。
那时流行“保架”,就是别人打你,有更厉害的人出来,给你保护,甚至跟欺负你的人打起来。因为我一直是喜欢“好好学习”,“快乐玩耍”的嘛,打架这种事情是应付不过来的。这个家伙帮我保了几次,我甚至记得有一次跟一个大块头纠缠在一起,他的眼泪跟小珠子似的,一颗颗从眼眶滚到脸颊,弹一下,到了衣服上或者地上而消失得没了踪影。你可能想象不到我在一旁的角色,我在劝架,对!我竟然在劝架,所以每次的结果都是,帮我保架的任或是吓退了对方,或是在大人的帮助下解开了和对方的纠缠,然后和我一起默默地回到我们的3楼和4楼。现在一想,当时真应该上去干他!你拼一次命,他就不敢再欺负你了,朋友也不会一直诟病是个我不敢打架的乖孩子。
不过我终究不是狠角色。
郑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大家伙,是郑。
我开始是不喜欢他的,因为任和我,一个孩子王,一个副孩子王,过得就很愉快了。现在多出那么一个,而且来势汹汹,他跟我同级,比任高一级,但是却在经验、见识、交际上面远远超出了我和任的范围,他是要当孩子王的。我们一直不和他来往,就像水池的两个出水口,各自形成自己的漩涡而不相互为难。直到有一次很巧合地做游戏,他理所当然地做了孩子王,然后请我和任做他的“左膀右臂”,这对我来说是一个舒服的选择,因为我还是副手,但是是和任平级的了;仔细一想对于任来说,也不是那么难接受,从一个一半社区的老大,到整个社区的老二,其实还是算升了的,所以我们自然和郑“玩”到了一起。
就这样,我们仨组成了不可思议的三人组,在那个社区也算是十分出名的了。后面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有新人加盟,但也无法撼动我们三个的地位了。随着年级的攀升,体力和脑力越来越富余,我们玩的东西也越来越大,到大概3年级或者4年级的时候,我们便上升到了完枪战、拼刀子、打人、翻山沟、倒卖“物资”之类的层次了。仔细一想,当时真是“野”极了,却也是最开心的时光。
终结
大概5年级快完,马上要上6年级的时候,升学的问题摆到了大家的面前,最先考虑这个的是我和郑。因为之前有一些欺负我们的恶人,比我们早一些上初中,而一上初中就从我们这个社区消失了,所以这个也是很让我们费心呢。对失去朋友的担忧并没有困扰我很多,6年级时我的主要的玩伴已经是班上一些成绩好的同学了。我苦心经营几年的地位,也很快地淹没在文字和算式之间。对于之前很好的伙伴,也是疏远得有一定距离了:以往大冬天来找我,我可以套上毛裤就出去撒野,但现在往往是一句“作业多”而应付了事。
6年级快要结束的按几天,班里同学的桌子上都压满厚厚的同学录。一天班主任走进教室,拿这几张A4纸,上面是几所中学的宣传文案,选择的时刻就这么来了。回到家里,没有犹豫太多,也没有争取“挤破头”的机会,就选择了不远的一所民办学校。这是所出名得小也是出名得严格的初中,是要比它的母校,也就是那所公办中学要厉害的多。我觉得可以,父母当然也同意,只是不情愿地取出一万块钱,还特意带上我去对面的邮政储蓄。我永远无法忘记那天,父亲拿着一个小砖块,裹紧放到厚厚的包里,跟我讲,意思就是要对得起这一万块。我当时心里不以为意,觉得我的成绩是很好的,自然不用担心对不对得起钱的事情,而我之所以无法忘记,是因为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
随着升学和搬家,小学苦心经营的社区地位就这么成了历史,我和郑,以及任,也因为学习成绩的差别,终究还是成不了一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