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路上遇到的陌生人,或许是我穷其一生都想再见的那个人

文/泱泱

我没谈过恋爱,但是我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四年,张爱玲说过:“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记得有一次微博搞笑排行榜的话题是:思念一个人到极致是什么感受?

大抵就是每每想到那个人,想知道他的动态,却只能通过重重关卡才能找到他的账号,然后小心翼翼的翻看,生怕手滑,充黄钻只是为了消除访问记录。

几乎每次都被他的恩爱日常虐到,你一定要幸福啊,不然我怎么舍得放手,不然怎么对得起我对你多年的思念。


我和他相识于高中。

想起来那会儿,我最喜欢做课间操的时光,那是我唯一能光明正大的盯着他的后脑勺看的时间。

每天都坚持早早的来到学校,只求能有机会看到他擦着上课铃飞奔进教学楼的身影。

高一的时候,物理课跟听天书的我,总是最基本的原理都搞不懂,他总是很耐心的教我,那时候有不起智能机,只能电话教我,一遍又一遍。

和同桌一起补课,听她说他问起我的近况,我开心了三四周。

他喜欢打网球,和同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网球王子。

端午节包粽子,刚好座位在窗边,拿着粽叶傻傻的看着他楼下打篮球。

高考复习的时候,总是透过小缝隙看他打篮球,一看到他进球,拉着同桌开心的小声欢呼,完全不顾老师要把我吃了的眼神,激动的像个二傻子。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吧。


不知道是被“早恋的危害”荼毒的太深,还是的是对母亲的惧怕,让我失去了他。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这些。那个人终将是回不去的青春时光里的白月光,朱砂痣,而我却成不了他的蚊子血,甚至只会是一个渺小的一点。

可是在那个午间小憩,他对着刚睡醒,揉着眼睛,丑不拉几的我说:“你怎么这么可爱”的时候,那便是心动的瞬间了吧。

那个青春懵懂,年少无知的时光大抵是回不去了。


曾经读过一段话:

那年的时光匆匆,让人猝不及防。

一切都是那么突然,但一切也都是那么顺利。

时间可能会带走一些人,一些事。

但不会带走埋在彼此心中的记忆。

只不过希望回到匆匆那年,做些匆匆忙忙的事。

因为有你的时光总会变得十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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