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爱一个人,就要和ta结婚,并且这一辈子只能和这一个人做爱呢?
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第一反应或许就是愤怒斥责,因为这和当今宣传的观念太不一样。
在我们看来,我们爱一个人,是应该要和ta许诺终身并且保持自己的忠贞,这似乎天经地义。从来便是如此。
只是从来如此,便对吗?
换一个不一样的说法:
我爱吃雪菜肉丝面,所以我只能爱吃雪菜肉丝面,并且只能吃一辈子雪菜肉丝面。
这样一看,是不是觉得很荒谬?
察觉到了吗?
道德判断是优先于事实而存在的。
道德判断和审美判断一样,当我们看到一幅画的时候,马上就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如果有人要我们解释,为什么喜欢,我们马上会编出各种理由。道德判断也一样,往往是感觉在先,然后编出各种理由来反驳对方。
而这所谓的道德是往往是被社会文化的大环境所驯化出来的。抛开后天的文化建构,我们很多的道德基础也不复存在。
就像在母系氏族社会,在性方面最不道德的一定是一位美丽却又性冷淡的女人,因为她拒绝用自己优良的身体基因为氏族的兴旺做贡献。不过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贞洁”却是十分道德的的。
所以,我们现在想想,我们所坚守的东西,是不是有那么神圣不可侵犯?我们所捍卫的道德,也时刻在变化之中。
那过上数百年之后,会不会我们如今的婚姻制度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呢?
我非常喜欢的节目《奇葩说》中有两期关于婚姻的讨论,婚姻是否可以改为七年制,是否接受开放式婚姻,他们的讨论往往能让人拥有一种新的认知:
在我喜欢的日剧《legal high》中,一名女性同时拥有三个丈夫,而主角律师依然可以义正言辞地为她辩护:
婚姻至今为止只存在6000年左右,与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
婚姻在产生的开始,它的核心,就不是爱情,而是财产与后代。
而如今,大众所认同的婚姻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就是爱情。
那因为爱情而结婚真的会幸福吗?
在《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中引用了一个苏联调查研究的数据:在接受调查的15000人之中,因为爱情结婚的百分百不会幸福,而因为利益而结婚的反倒只有百分之七十不幸福,因为别人都结婚,自己也结婚的,反倒是结果最好,只有55%觉得不幸福。
在奇葩说中马薇薇说的一句:那些矢志不渝的爱情,往往是因为他们死得足够早。
或许真有几分道理。
那婚姻是否会让人性福呢?抱歉,依然不会。
根据调查,我国有近百分之三十的夫妻处于无性婚姻状态,人群集中在30岁到50岁之间。日本也做过一项相关调查,有47.2%的夫妻处于无性婚姻中。
而另一个有趣的事实是,在出轨过程中,女性获得性高潮的概率远高于在婚姻之中。
还是在《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中提到,一名离婚的女性对婚内与婚外的性关系做了比较,她与她的丈夫在离婚前十次性关系大概只有一次能性高潮,而离婚后十次有九次高潮。同一个男人。
在美国的一项调查中也显示,在出轨过程中,男性的精子活力明显比婚内要高得多。
所以卡尔·詹戈说过一句话:“夫妻双方的不忠,是美满婚姻的先决条件”
很多人的观点是女性比男性更为忠贞,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女性的贞洁更大程度上来自于后天的文化建构,与生物本能相违背。
在很多动物以及存续至今的母系社会中,几乎所有的雌性都采取“多父”策略,就是把水搅浑,让更多的男人认为他是孩子的父亲。当然,即使是当今人类主流社会,你也可以看见这种影子。
根据英国的一项研究指出:约有4%的英国人是通过精子战争来到这个世界。意思就是他们是通过与其他人的精子竞争而获胜才来到这个世界的。而精子在阴道内最长存活时间不超过五天。还有一个调查就是每四百对异卵双胞胎就有一对是属于不同的父亲。嗯,看来在精子状态时,他们打了个平手。
就算脱离婚姻,进讨论爱情与性之间的关系,也有问题。
现实情况中有一种普遍现象是,将爱情捧得极高,而将性踩得极低。
人类把自己的发情期描述得实在是太感人了,以至于我们陶醉于发情期本身,却忘记了发情的初衷。
这导致爱情一旦沾染了性便会变得污秽不堪。
一个如此文静贤淑、吐气如兰的女神竟然长着一个黑黢黢的外阴。
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美男子竟然有这么一根丑陋的阳具。
太让人难以接受了,说好圣洁无瑕的爱情呢?
说来真是悲哀,
在大部分情况下,人类往往只有将自己的动物性不再压抑,才能获得暂时的快乐。
说了这么多,我并不是想抨击现在的婚姻制度,这已经是我们人类基于目前的社会状况、智慧以及能力所能想到最好的制度了,纵然它有那么多种的不足。在它的束缚下,似乎想要获得幸福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是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毕竟,我们每一个人的诞生本就是一件极小概率的事情。
遥远到亿万年前,只要我们的祖先有一丝差错,就不会有我们的父母;在亿万精子中,只要有一丝差错,就不会有我们;在亿万人中,只要一丝差错,我们就不会相遇。
这种概率,已经小到不可思议了,那为什么不再去相信一件不可思议的爱情呢?
所以对那些能克服种种困难,幸福地白头偕老的人,我很羡慕他们。
他们足够幸运,也足够令人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