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破晓,圣地亚哥便赶着羊群朝日出的方向走去。这些羊永远不需要拿什么主意。他想,也许这就是它们一直跟在我身边的原因。羊唯一需要的就是食物和水。只要他了解安达卢西亚最好的草场,羊群就将永远跟随他。即使日复一日在日出日落之间苦熬,即使在其短暂的一生中从未读过一本书,也不懂人的语言,听不懂人们讲述的新鲜事,只要有水和食物,它们就心满意足。作为回报,它们慷慨地奉献出羊毛,心甘情愿地陪伴着牧人,时不时还奉献出自己的肉。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羊其实也是个主角,之前读这本书的时候,羊只是作为个物品,只是告诉我少年的职业,但这次却完全不同。
羊,只要有吃有喝,就愿意一直陪伴着牧羊人,甚至有时还会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它是从来不思考的。笛卡尔说:I think, therefore I am. 没有思想的东西就是完完全全的一个物件,是没有什么理想追求的,只是看好眼前风景,对未来却无任何期待。
作者应该是用羊来代指某类人,代指那些没有理想追求,绝对不会相信有天命存在的一类人目光短浅只在乎眼前蝇头小利的人。还有,因为跟着牧羊人会有食物和水,羊是忘了自己的天命,忘了自己的本能,不敢离开这个舒适圈,把自己的生命交付于牧羊人。
父母希望他成为神甫,成为一个普通农家的骄傲,而他们一生只为吃喝忙碌,就像圣地亚哥的羊群。
这和现在大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期望都差不多吧,把自己的理想盲目赋予孩子身上。自己没有勇气完成的事业便交给孩子去完成,为了孩子能完成自己赋予的理想,哪怕是生活再艰苦也要满足孩子。
我想说的是,完成理想的第一步是先站上舞台,再者把希望完完全全地寄托在他人身上这是不现实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所在,只不过有的人在天命呼唤他的时候他不理睬,等某一天他再想去寻找天命,可惜他已经看不清脚下的路了。
总有一天,你会懂得,我们的家园才最有价值,我们这儿的女人才最漂亮。
这是少年准备离家做个牧羊人云游四方的时候,父亲给少年钱袋的时候说的其中一句话。看山不是山,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可能父亲作为一个所谓过来人已经看到的东西,可有些路有些经历还是需要亲自走一下,不是吗?
再从后文“从父亲的目光中,男孩看出,父亲也想云游四方。这个愿望一直存在,尽管几十年来他一直将这个愿望深埋心底,为吃喝而操劳,夜夜在同一个地方睡觉。”可以看出,其实父亲也曾被天命呼唤过。也想,但仅仅是想而已。想和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
世界广袤无垠,如果他让羊群引领自己走上一段时间,定会发现更多有趣的事情。问题是羊群不会察觉它们每天都在走新路,不会发现操场在变化,四季有区别。因为它们一门心思想着喝水吃草。
有心人,天不负,用心,处处皆学问。有心,用心,活人也!
可以在那里用自己手上的书换一本更厚的书,把酒囊灌满葡萄酒,还可以刮刮胡子,理理发。他得准备好去见那个女孩,有一种想法让他觉得恐惧:另一个人在他之前,赶着更多的羊去向女孩求婚。
这段个人觉得很有趣。两天之后,男孩就可以在集市上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将自己打扮一下,刮刮胡子理理发等等。但另外还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情绪,如果女孩早在之前就已经跟了别的更厉害的牧羊人,怎么办?为即将见到女孩而高兴激动,怕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而失落恐惧。是这样,越在乎越怕失去越想不到好办法,还记得那次穿着别人的西装,还特意洗个脚去见女孩吗?关键还事情突变,没见到女孩和丈母娘,哈哈哈!
恰恰是实现梦想的可能性,才使生活变得有趣。
在通向梦想的道路上总是曲折,也正因为曲折,你见到了别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风景,这样说——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
牧羊人总会遇到风险,要么是狼群,要么是干旱,恰恰是这些使放牧生涯更刺激。
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活着的呢?一湾小溪纵然掀不起惊涛骇浪,却也不似一汪清水静待腐臭。没有故事,百年之后何以回忆,没有故事,行尸走肉罢了。
在那一带,他认识很多人,这正是他喜欢云游四方的原因,因为总能结交新朋友,而且不必天天跟他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当总是面对同样的面孔,像在神学院里那样,就会渐渐让那些人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不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他们就会不高兴。因为,对于该怎样生活,所有人都有固定的观念。但是他们对于自己该怎样生活却一头雾水,就像那个给人解梦、却不会把梦变成现实的老妇人。
曾经,见到朋友的缺点我就会给提出来,期望改正,因为老师曾教导“友直,友谅,友多闻”,我也确切希望身边朋友能变得更好。但不久之前,我幡然醒悟,毅然接受现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若每个人都是少年,那么羊谁来做呢?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人一旦步入青年时期,就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天命了。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一切都那么明朗,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人们敢于梦想,期待完成他们一生中喜欢做的一切事情。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开始企图证明,根本不可能实现天命。
那是表面看来有害无益的力量,但实际上它却在教你如何完成自己的天命,培养你的精神和毅力。因为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真理: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
宇宙的灵魂是用人们的幸福来滋养的,又或者是用人们的不幸、羡慕和忌妒来滋养。完成自己的天命是人类无可推卸的义务。万物皆为一物。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男孩不知道什么是天命,撒冷之王为男孩做解释。什么是天命,天命就是自己的心,自己没有包装过的心。
“他曾经想过当牧羊人。”老者说,“但是,卖爆米花的人比牧羊人有地位。卖爆米花的人有房子住,而牧羊人只能在野外露宿。人们宁愿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卖爆米花的,也不愿嫁给牧羊人。”
“总而言之,人们更重视对于卖爆米花的人和牧羊人的看法,甚至超过了对天命的重视。”
“您为什么跟我讲这些事情?”
“因为你意欲履行自己的天命,并差一点就放弃了。”
“您总在这种时刻出现吗?”
“一向如此,但是,不见得总以这种方式出现。有时候,我的方式是一条好出路,一个好主意。还有的时候,我会在关键时刻让事情变得更容易。诸如此类。不过大部分人察觉不到这一点。”
以”万物皆平等“来记述是否可以?人与人是不同的,追求更不相同。有时你看上一条路,但可能你怕别人会看低你或者怕别人看不起你,而后决然抛弃自己的道。但你做的是你自己,你完善的是你自己,别人的看法其实跟你是没有一点点关系的,千里马总会迎来属于自己的伯乐,堂吉柯德再不济,也是名垂千古,欣赏者也是不计其数,反倒那些给别人活,给别人看,一门心思迎合别人的人,没见得有几人浩气存宇宙。大众眼里可能爆米花高于牧羊,但牧羊也是有伯乐的。
实际上,每天都一成不变,是因为人们已经失去了对美好事物的敏锐感觉。然而,只要有明媚的阳光,人们的生活中就会出现美好的事物。
男孩面对自由自在的风,羡慕之情油然而生。他意识到,他也可以像风一样自由。什么也不能阻止他,除了他自己。羊群、商人的女儿和安达卢西亚的大地,只不过是他在达成天命的途中留下的足迹。
最好的朋友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同样也是自己,认识自己,了解自己,驯化自己。
“这正是我要给你的唯一忠告。”智慧大师说,“幸福的秘密就在于,既要看到世上的奇珍异宝,又要永远不忘记勺里的那两滴油,”
在生活中,事情有时会在一瞬间发生变化,人们根本来不及去适应这种变化。
男孩哭了。上帝如此不公平,竟以这种方式回报相信梦想的人。从前跟羊群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快乐,而且总是把快乐传达给周围的人。大家看到我出现,都会热情款待。但是现在,我既伤心又郁闷。我该怎么办呢?我会更加痛苦不堪,不再相信任何人,因为有人背叛了我。我会仇视那些找到秘密宝藏的人,因为我为能找到自己的宝藏。我永远要尽全力保住手中所有,哪怕是很少的一点。因为我太渺小了,无法将整个世界揽在怀里。
人生的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你足够用心去体会,总会教会你某些东西,不经一番彻骨寒,哪来梅花扑鼻香,加油。
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滞了,因为男孩的心已经死了。没有痛苦,没有悲伤,没有失望,只有透过酒吧小门投向外面的失神目光,只有寻死的强烈愿望,只有让一切都在这一刻永远结束的强烈愿望。
又沉默了一阵之后,他说道:“我需要钱,好去买些羊。”
读到这里我是笑出声了的,这里也是上半部分的结束,好书就应该好好读,好好参悟,好好记录。
之所以少年会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水晶商人告诉他说从这里去埃及需要很大一笔钱,还需要穿过几千公里的大沙漠。
少年一时被吓到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对于一个刚开始追寻天命的少年来讲,一大笔钱和几千公里的大沙漠确实是让人无法想象的。初出茅庐野小子一个。但我相信真正明白天命的人相信那么一句话——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哈哈哈,上半部分完,加油!
“以前我从未做过陈列架。”老板回答说,“行人路过时会碰到陈列架,水晶会摔碎的。”
“过去我在田野里放养的时候,碰到蛇,羊就有可能被咬死。不过,这种事情是牧羊人和羊群生活中的一部分。”
所有东西都有两面性,不是吗?
“因为麦加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希望,使我能够忍受平庸的岁月,忍受橱柜里那些不会说话的水晶,忍受那间糟糕透顶的餐厅里的午饭和晚饭。我害怕实现我的梦想,实现之后,我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
并非所有的人都以一样的方式对待梦想。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在你来这儿之前,我曾认为我在同一个地方呆的时间太长了。而这期间,我所有的朋友都有了变化,有破产的,也有发财的。这一切使我感到非常难过。现在我明白了,根本不必伤心,店铺的规模正如我期待的那样,恰到好处。我不想再变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变。我对自己的一切已经非常习惯了。“
”你一度成为我的福音。而今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不被接纳的福音,都会变成诅咒。我对生活没有更多的要求。而你正迫使我盯着从未见过的财富和前景。现在,我知道了这些财富和前景,也知道了我完全有可能拥有它们。可是我的感情却比以前更糟糕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拥有这一切,却不愿拥有它们。“
有梦想而不去实现,并且讲害怕实现梦想,怕实现梦想之后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水晶商人讲的我不解。但后面讲并非所有人都以一样的方式对待梦想。虽然可以自圆其说,但我还是不解,不知道到底要表达什么,更不知道到底要告诉我什么。难道是多大的能耐吃多大的饭?
但是你知道,我不会去麦加,就像你知道自己不会回去买羊一样。
马克图布。
马克图布——命中注定的意思。一个人的内心是很难很难改变的,甚至就根本不可能改变。
此处距离安达卢西亚平原仅仅两个小时的船程,但是在他与金字塔之间却横亘着一片大沙漠。但此种境况也让男孩意识到:他距离自己的宝藏近了两个小时的路程。尽管他几乎用了整整一年,才走完了这两个小时的路程。
一旦做出决定,实际上便坠入了一股巨大的洪流之中,这洪流会把人带到一个你做决定时从来没想到的地方去。
我从羊群身上学到了东西,从水晶身上学到了东西,他心想。我也能从沙漠身上学到东西。我觉得沙漠更沧桑,更智慧。
谁也不必担心未知的事情,因为谁都能得到他期望和需要的一切。我们担心失去的,只是那些我们现在拥有的东西:我们的生命,或我们的作物。但是,当我们明白了生命的历程与世界的历程都是由同一只手写就的时候,这种担心就会消失。
有一天,他们发现提炼金属的结果却是净化了他们自身。
男孩重新观察着静静地沙漠和牲口扬起的飞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式,他在心中反复对自己说。他的方式不属于我,我的方式也不属于他。但是我们俩都在追寻各自的天命,为此我尊重他。
我现在活着。当我吃东西时,就只管吃;当我走路时,就只管走。如果必须去打仗,今天死还是明天死对我都一样。因为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人。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发现天空中有星星,发现士兵们打仗是因为战争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生活就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因为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
《牧羊少年》看的有些害怕,关于宗教和信仰太洗脑了,另外发现其实某些地方和道家老子差不多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循环,终为一。佛海有云:山未动,云未动,是人的心在动。活在当下,仰望星空。
“你带左轮手枪干嘛?”男孩问。 “为了学会信任别人。”英国人回答。
是否有深意?
此时,时间仿佛在刹那间停止,世界之魂蓦然出现在圣地亚哥面前。当男孩看到少女那双黑色的眼睛,看见她似笑非笑的面容,似启非启的双唇,他明白了世上最重要和最智慧的表达方式,也就是人类都能理解的语言。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它比沙漠和人还要长久,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男女四目相对——就像此刻在这眼水井旁边,爱情就会以同样的力量爆发出来。少女的嘴角终于浮现出一丝微笑,这是一个预兆,是男孩今生今世在冥冥中苦苦期待的一个预兆,是男孩在羊群、书籍、水晶器皿以及沙漠的寂静中苦苦寻觅的一个预兆。
世上总有人在等待着另外一个人,无论是在大沙漠还是在大城市。当这两个人最终相遇,四目相对的时候,过去的一切和将来的一切全都变得无足轻重了,只有眼前的这一刻最重要。
少年在沙漠绿洲碰到那个女孩,这是一见钟情吗,世界的语言有人懂,但另一部分懂的人又在哪里呢?该来的终究会来。
“我来这儿就想告诉你一件事,”男孩说,“我想娶你,我爱你。”
最简单最有效的语言。
我不能害怕失败。正是由于害怕失败,我至今都没尝试获取元精。现在,我已经开始做十年前就可以开始做的事情了。但是我很高兴,因为毕竟没等上二十年才做这件事。
毕竟没等上二十年。。。
“我已经找到宝藏了。我有一头骆驼,有在水晶店挣到的钱,还有在这里得到的五十枚金币。在我的家乡,我可以算富翁了。”男孩说。 “不过这其中没有一样来自金字塔。”炼金术士说。“
”我有法蒂玛。她比我得来的一切财宝都更为宝贵。“男孩说。 ”她也不是来自金字塔。“
但是不要忘记,你的心到哪儿,你的宝藏就在哪儿。你必须找到你的宝藏,否则你在途中发现的一切便全都失去了意义。”
“明天卖掉你的骆驼,去买一匹马。骆驼令人看不透,它们就是走成千上万里,也不会露出疲惫之态,但突然之间就会跪倒在地,力竭而死。马泽慧逐渐显露疲劳,你随时会知道还能让它走多远,或者它会在何时死去。“
第一年你们会生活的很幸福。你将会热爱沙漠,将对那五万棵椰枣树中的每一棵都了如指掌。你会观察到它们如何生长,如何展示出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你还会明白越来越多的预兆,因为沙漠是所有老师中最好的一个。
第二年你会记起那一批财宝。预兆开始不断地提示你这一点,而你则极力对那些预兆视而不见。你只运用你的知识去为绿洲和绿洲居民谋福。部落头领们会因此而感激你。你的骆驼将为你带来财富和权利。
第三年,预兆会继续向你提示你那财宝和你的天命。你会整夜整夜地在绿洲踱来踱去,而法蒂玛将成为一个忧伤的女人,因为是她使你中断了前进的道路。但是你还会爱她,她也爱你。你会回想起她从未要求你留下,因为一个沙漠中的女人知道,应该等待她的男人。所以,你不会怪罪她。但是,你会有许多个夜晚在沙漠里和椰枣树间徘徊,思考着也许当初应该继续前行,并更加相信自己对法蒂玛的爱。因为促使你留在绿洲的原因,是你害怕自己再也不会回来。到这时,预兆将告诉你,你的财宝将永远被埋在地下。
第四年,预兆将会放弃你,因为你不再理会它们。部落头领们将会明白这一点,而你的顾问一职将被解除。到那时,你将成为富商,拥有很多骆驼和货物。但是,你的余生都将在沙漠和椰枣树之间游荡,你明白自己没有完成天命,那时再想去做,已经为时晚矣。
你将永远不明白,爱情从来不会阻止一个男人去追寻天命。如果阻止,定因为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用宇宙语言表达的爱情。
四年预兆,细思极恐。
从这一天起,在法蒂玛眼中,绿洲成为一块不毛之地。从这一天起,沙漠变得更加重要。她将一直观望着它,努力弄清男孩在寻宝路上追随的是哪颗星星。她将委托风儿捎去她的亲吻,期待着风儿吹拂男孩的脸庞,并告诉男孩她还活着,正等待着他归来,就像任何一个正等待着勇敢地去寻找梦想和财宝的男人的女子一样。从这一天开始,沙漠之意味着:男孩归来的希望。
“我喜欢风吹麦浪的声音!”
“别的炼金术士也在冶炼黄金,都不成功,他们到底错在哪?”。 “他们一门心思追求黄金,寻求天命中的财宝,却不愿履行自己的天命。”炼金术士回答。
像极了那些只想收获而从不愿付出的人们儿。
“那么,我为什么要倾听自己的心声呢?”
“因为你永远不能让它沉默。即使你佯装不听它的话,它还是会在你的胸膛里,反复倾听它对生活和世界的看法。”
“即使它违背我的意志?”
“违背意志是因为你不希望受到打击。如果你对自己的心非常了解,它就永远打击不到你。因为你将了解它的梦想和愿望,并知道怎样应对。谁也不能逃避自己的心,所以最好倾听心在说什么。只有这样,你才永远不会遭受意外的打击。”
同样,认识自己是最容易的,同时也是最最难的。你真正了解自己的心吗?
“他们害怕实现更大的梦想,因为认为自己不配有这样的梦想,或者无法实现这样的梦想。一想到爱情去而不返,本该美好的时刻却并非如此,本该发现的财宝却永埋沙下,我们的心就害怕得要命。因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将会痛苦异常。“
”你告诉它,害怕遭受痛苦比遭受痛苦本身还要糟糕。还要告诉它,没有任何一颗心在追求梦想的时候感到痛苦,因为追寻过程的每一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
夜色之浓,莫过于黎明前的黑暗。
当巨大的财富就在我们眼前时,我们却从来都察觉不到。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们不相信财宝存在。
大海仍旧在这只贝壳里,因为这就是它的天命。大海永远不会离开贝壳,知道沙漠重新被海水淹没。
所有发生过一次的事,可能永远不会再发生;但所有发生过两次的事,肯定还会发生第三次。
做什么并不重要,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在历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通常懵然不知。
差不多两年前,就在你呆着的这个地方,我也重复做过同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应该到西班牙的田野上去,寻找一座残破的教堂,一个牧羊人经常带着羊群在那里过夜。圣器室所在的地方有一棵无花果树。如果我在无花果树下挖掘,定能找到一笔宝藏。但是我可没那么蠢,不会因为重复做了同一个梦就去穿越一片大沙漠。
“不能。”他听到风对他说,“如果我事先告诉你,你就看不到金字塔了。他们很壮美,不是吗?”
记录的这些句子,在这次读书时都能给我一些想象。有些感悟甚至是目前我还无法用文字来表达的,还有些我也不知道想象的对不对,相信下次再读的时候,肯定还会有别的一些想法和感触。
还有就是,在文章的最后,男孩变成风时和沙漠、风和太阳的对话,我不明白到底要告诉我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