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将逝,趁我还未妥协···

不由暗自感叹,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但是不难看出岁月对每个人的改变和难掩的失落,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芳华》

期待已久,期望甚高的作品,并没有让我失望。

从事文艺创作的人,未必比别人活得高级,但总会更深刻一些,因为善于捕捉生活的细节,再加以时间描绘,多年后拿出来的每一帧,都鲜活生动。

《芳华》,是冯小刚从记忆深处打捞出来的折叠故事,他把那个动荡不安、风雨飘摇的年代拎出来,小心翼翼地抚平褶皱,把所有一切好的、坏的、残忍的、美好的、难以启齿的、心生骄傲的、挣扎过的,还有依旧在坚持的,都一一摊开给我们看,于他而言,掌声多否已经不再重要,美好《芳华》,是他写给岁月,写给自己的一首诗,最好的读者,是自己。

借着别人的青春,回望自己的过去。

让人觉得,有时候,“时过境迁”也是岁月用心打包的礼物,虽无惊无喜,却坦然安定。

老天爷最钟爱的一条世间法则:有失未必有得,但有得必有失。

关于选择、关于得失、关于善良、关于谅解,《芳华》让我听到了最好的答案。

固执地坚持,用力地生活,认真去爱,终有一天,不再向别人证明什么;终有一天,幸福只和自己有关。

那个该死的混账年纪,身体和灵魂,都美好到让人嫉妒。

那个年代人特有的嚣张跋扈、肆意张扬,一言一行,都在讲述着人生百态。

刘峰是团里的活雷锋,善良,诚恳,任劳任怨,只要别人需要帮忙,从来都不会拒绝,甚至连上大学的机会,也无私让给他人,他是一种典范,一个完美的存在。

这样的人,大家都喜欢,但也都讨厌。

严歌苓的原著中有这样一段话: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他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刘峰活得太周正了,所以大家都夸他,赞他,却也都敬而远之,因为他的存在,时时刻刻都提醒着别人的粗俗。

如要深究,大概是,既然我逃不脱世俗,你凭什么在这污浊的世间活得高尚?

这就是为什么林丁丁可以被所有人追求,唯独刘峰不可以,他是刘峰啊,怎么能和普通人一样有欲望。

林丁丁身上聚集了很多人性弱点,虚荣、跟风、胆怯、自私。

所以刘峰的存在,更像是她的一个“英雄梦”,当这个高高在上的英雄突然向自己表白时,她第一反应是慌乱无措。

而别人口中那句“你竟然腐蚀我们的活雷锋”,彻底击垮了她的心理防线,她不能成为那个抹黑英雄的人,所以向组织告发,说刘峰对她意图不轨。

她成了受害者,刘峰沦为流氓,下放连队。

一时间,所有人都得了选择性失忆症,忘了刘峰曾经为他们做过的一切。

电影中有句旁白: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何小萍从小到大从未感受过善意,原本以为逃脱了千疮百孔的原生家庭,就能有一个新的开始。

却未曾想,曾经的伤害,导致了她现在的性格,沉默、执拗、不懂迎合,性格又导致她无法避免地开启了新一轮的悲运生活。

因为第一天进团的时候,身体有汗臭味,那之后的每一天,她在别人眼里都是臭的;为了寄照片给劳改的爸爸,偷拿了林丁丁的军装去拍照,那之后所有不好的事情,一定是她做的。

似乎每一场声势浩大的青春中,总要有个人垫底陪衬,承受所有无端的恶意。

因为懂得,所以更加珍惜,刘峰对她传达的善意,她一生都在回馈。

刘峰被下放到连队的前一天,何小萍在他宿舍楼下喊的那句:“刘峰,明天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是她对人性失望的开端,是她不再妥协的开始。

人可以一直享福,也可以一直受苦,却很难承受两个极端的转变。

何小萍受尽委屈,也能坚强过活,却在成为英雄后突然崩溃,精神失常,人生的陡然变化,让她还来不及准备,就失去了承受能力。

为人处世,本就没有对错之分,或许,那些人欠刘峰和小萍一声道歉,但他们俩已经不再需要那句对不起,漫漫人生中,他们的平和,是对自己的体谅,也是对世界的谅解。

时代冲刷出的本真,何尝不是最好看的颜色?

在我妥协之前,向残存的芳华致敬。

电影中,我觉得最美的一个场景,是何小萍穿着病号服在草坪上跳舞那段。

那一刻的小萍,人美,舞姿美,连倾泻而下的月光,都只能算作陪衬。

那场舞,带回了她丢失的记忆与理智,也带来了豁达与洒脱。

曾被践踏到脚底,也曾被奉为英雄,苦也苦过,疯也疯过了,人生的大喜大悲,起起落落,似乎都成了记忆的点缀,还有什么可计较的呢?

善良未必被理解,但总有人坚持。

谅解未必被尊重,但总有人尝试。

芳华已逝,总有人美好依旧。

天堂虽远,总有人奋力抵达。

真正有力的抗争,是不动声色的平和,是进退皆宜的海阔天空。

亲爱的,愿你历经世事,芳华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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